第一部 申健祈篇
第一部 申健祈篇
File 1 2012年1月8日
1
我在一团迷雾中奔跑,眼前只有灰蒙蒙的雾霭,辨别不清方向,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有一个身影,时刻掩藏在如墨般浓重的雾气之后,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循着那飘忽的身影,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奔跑......
从梦中惊醒时,天还没有亮。
眼睛尚未适应房间的黑暗,只能朦胧看到淡淡的月光从窗外投射到屋中,一如躺在幽深海底,仰望海面上的斑驳光影。
我用力眨了眨眼睛,头脑昏昏沉沉的,仿佛灌入黏稠的液体,混浊一片。
这或许是昨夜宿醉所致,又或许是挥之不去的梦魇,令我无法清晰判断哪边是梦境,哪边才是现实。
与梦魇相随的,还有时常困扰我的“妄想性失忆”。
这是一个我自创的名词。之所以称为“妄想性”,是因为,每当我深睡中醒来时,总感觉,自己似乎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某个重要的人。可待到头脑清醒,再度审视自己的过往经历时,却找寻不到那样的事情抑或那个人存在过的丝毫迹象。
于是,我只能将其归为自己的妄想。理由很简单——对于侦探而言,没有证据,任何猜测都不具意义。
是的,我叫申健祈,一个侦探。
这种状况已持续许久了,好友洛平说我多半患了精神类疾病,应该去看医生。或者放下手头的工作,到海边安心疗养一段时间。
每当他如是劝说,我都会用诸如“太过疲劳而已”的借口敷衍了事。但有时,我真的在想——处理掉手头的案子,就歇一歇吧!躲开浮躁的都市,躲到一个梦魇追不到的地方,平静地开始新的生活。
可当我低下头,看到堆满案牍的调查文件时,唯有苦笑一声,坐下来,疲惫却执拗地在那海浪一样席卷而来的案件中苦命挣扎。
时间在昏暗的房间中默然流失。目光逐渐适应房间的黑暗,卧室中的陈设一一映入眼帘——房门旁的金属档案柜,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堆积如山的文件,墙壁上悬挂的时钟,隐约指向3点20分。
那是一个别具特色的时钟,钟面镶嵌在一个阿尔卑斯风格的小木屋上。每到整点,阁楼的小窗便会打开,头戴尖顶帽子的小矮人兴高采烈地探出头来,吹着喇叭,宣告新的时刻已经到来。
她说,喜欢这钟的款式——有种恍若置身于童话王国的感觉。
她的名字叫汐,有一头茶色的鲍伯式短发,精巧细致的五官,和一双不似亚裔人种的蔚蓝色眼眸。说话细声细气的,总爱谈些叫人晕头转向的话题。她总强调自己已经成年,但怎么看,都像个高中女生而已。
还有,她常唤我“大侦探”。
没错。她就是“妄想性失忆”的症结所在——一个并不存在,却时刻萦绕在脑海中的女孩。她是如此之近,好似伸手就能碰到柔软的头发;又如此之远,好似存在于另一个平行的空间。
我想知道她是谁,但唯一能够获悉的,只有她的名字——汐。
我仰着头,望着交融在黑与灰之间的天花板,心底传来阵阵如同烈火焚烧般的痛楚。每当她的名字出现在心中时,都会这样。
我躺在床上,吸气,呼气,努力让内心的火焰平息。直到痛感渐渐消去,我侧过身,视线了无目的地游移到床的另一侧,随即一怔。
月光下,一个裸身的女孩坐在床畔,背对着我。月色将她身体的曲线完整地勾勒在我眼前,齐肩的短发上,微微闪耀着淡淡的茶色光泽。
又是这样——我在心中轻叹。
这是第几个茶色头发的女孩了?第五个?或者更多?
记不清了——
自从妄想的魅影出现后,就时常发生这种事情。
为了缓解心中狂烈的炙痛,我不得不到酒吧,用冰冷的酒精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直到失去意识,不省人事。
有一次,我坐在酒吧角落自斟自饮。醉意正浓时,一个独身而来的女孩坐在相隔不远的座位上。我已记不得她的容貌,只知道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我完全惊呆了。我不由自主地靠近她,同她搭讪,喝酒,抽烟。随后,我把她带回家,一起过了夜。
这样做的原因简单到莫名其妙——那女孩,有一头和汐一模一样的茶色头发。
从那次起,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同茶色头发的女孩睡觉,几乎成为一种怪癖。
时而,也会有负罪感产生,好似自己辜负了谁。特别是当事过之后,疲惫和乏味感涌来之时,我会被一种深长的寂寞之情所淹没。
因为身边的女孩,不是她。
不会是她。不可能是她。
今日也是如此吧——
我望着坐在月色之中的女孩,忽然发觉她的背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开始回想同她的相遇,但记忆朦朦胧胧,好似一场空泛的午夜电影。我只能记起电影的开场,却如何都记不起发展的结局。
那应当是在T市街头一家不太起眼儿的小酒吧。
我处理完一宗错综复杂的案件,身心俱疲。我在街头随便选了家酒吧,打算喝几杯,就返回Y市的住所。
我向侍者点了伏特加。事后证明,这种俄国烈酒并不适合我的胃口。几杯下肚,醉意便肆无忌惮地涌来,脑袋涨得发痛,胃里火辣辣的甚为不适。
酒吧中弥漫着烟草、酒精和腐朽木制品混杂在一起的味道,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把光线折射成无数杂乱无章的碎片,令人头晕目眩,加上耳边回放的麦克·布雷的《家》,不知怎的,我越发烦躁起来。
火焰燃烧起来。我犹如自虐一般,接连灌下几杯不爱喝的烈酒。看看表,接近十点了。我不能回去太晚。明早六点半,还要去机场接洛平这家伙。
我叹息,吸了支香烟,掏出钱包准备结账。
大约就在这时,有人坐到旁边的高脚凳上。一个女孩子的嗓音悠悠传来,她向侍者要了杯威士忌。
那声音,哪里听到过?
下意识地循声看去,那抹茶色顿入眼帘。
没错,那正是熟悉的色泽,熟悉的发式,就连卷翘的弧度都与头脑中的印象如出一辙。
我摇摇头,告诫自己今晚必须回去,明早要交给洛平的信件还摆在事务所的书桌上。
即便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又向她多望了几眼。
她侧身而坐,时不时呷一口威士忌。这个角度,我只能看到她的侧脸。
大概是酒精的作用,视野如经过特殊浸泡的老旧照片似的暧昧不清。我依稀看出她化着浓重的烟熏妆,茶色发梢垂在脸畔,挡住了一半侧脸。
正当我移开视线时,听到了她的搭话。
“不陪我喝一杯吗?”
不,必须回去了,明天还有工作。况且头痛得要命,只想睡觉。
本想如此回答,可不知出于何种理由,在一番遣词造句后,我最终听到自己的声音:“好。”
然后呢?
然后——如何也记不起来了。应该说,我对于昨晚的记忆几乎一片空白,时间似乎从T市的酒吧直接跳跃到醒来的一刻。
月光清淡,在床单上投下女孩姣美的背影。她如同雪白的维纳斯雕像一样凝坐在床边。
她长什么模样?
我试图回忆,但除了茶色头发和模糊的烟熏妆之外,徒劳无获。
我坐起身,伸手扶上她的肩头。肌肤相触的一刻,她的身体微微一颤,却并未回头,任凭我的手指沿她的肩胛一直滑到腰际。光滑而温暖的触感在我的指间蔓延开,就像清澈的温泉水流过掌心,暖而柔和。
这种感觉,在我心底激荡出某种原始的依恋。我又想到了汐,想到了她那细致入微的温暖情怀。
但这感受,仅持续到手指拂过腰间的一刻。
指肚触碰到某个凹凸的部位。我僵住了。
定下神来,借着淡淡月光仔细打量女孩的后背。
那是一道淡淡的疤痕,微微凹陷的部位落在洁白的后背中央,格外明显。
温存感一刹那荡然无存,仿佛一道无形的闪电在我和她之间当空劈下。
是她。这怎么可能?!
说不清自己此刻的感受是错愕或是惶恐,只感觉到大脑中那被封印多年的阀门轰然打开,有关那个女孩的记忆如洪水般倾泻而出。
乌黑的长发,红润的脸颊,银铃般的笑声,还有那个夏日闷热的夜晚,我褪去她的衣衫,轻轻亲吻那道伤疤时,嘴唇传来的触感。
世上不可能有这种巧合。
有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仍处于睡梦之中,但事实却清醒地提示自己——就是她,那个被你深深伤害的女孩。
“晓橘!”
久违的名字,脱口而出。
2
沈晓橘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
十岁那年,家里发生一场变故。在那以后,我独自搬迁到T市郊外的中海区,开始新的生活。对年幼的我而言,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任何可令我依靠的事物。
我一度自闭,不与任何人来往。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我把自己封闭在直径两米的狭小空间里。外界的一切,皆被我视为毫不相干的异世界。在别人眼中,我则成了彻头彻尾的怪孩子,连老师都对我敬而远之。
直到有一天,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女孩,毫无顾忌地把稚嫩的手掌伸入我悉心封锁的咫尺空间中。
她天真烂漫地说:“你叫申健祈吧?我住在你家隔壁哦,放学一起回家吧?”
那个女孩,就是沈晓橘。
在那双手的引导下,我开始尝试着脱离自我限定的空间,跨入那所谓的“异世界”。恐惧之心不可避免,多亏晓橘的陪伴,给予我必不可少的勇气。
很长一段时间,她是我唯一的朋友。无论去哪里,我总被她拉在身边。久而久之,结伴变成陪伴,陪伴变成习惯。习惯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守护——守护晓橘,守护她那颗善良无瑕的心。在我幼小的头脑中,那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时光飞逝,我和晓橘手挽手度过了小学、初中,然后是高中。我们一直同校,就算分在不同的班级,也无法打破二人的亲密。那几年间,几乎所有人都将我们默认为一对恋人。晓橘是单亲家庭,她父亲虽然不看好我,但从未干涉过我们的关系。
我们一起上学、下学,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影,直到一起相拥而眠。十八岁那一年,我和晓橘完成了爱的初体验——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在我家二楼不足六平方米的小房间里。
高中毕业,我立志前去警校就读,今后做一名警官。变故却又一次残酷地降临。我再度面临生活的巨变。
尽管如此,我仍以第二名的成绩通过了警校的入学考试。全国最优秀的警校向我伸出了橄榄枝,我放弃了,只是在中海区开办了一间私人侦探事务所,开始独立生活。晓橘则顺利考入T市一所颇有名气的女子大学,攻读外语专业。
或许是家庭环境的熏陶,也可能是天赋使然,开设事务所的第二年,我因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大案而一举成名,一时之间,成了各大媒体的宠儿,被莫名其妙地冠以“天降神探”等夸大其词的封号。
对于这些虚名,我不以为然,不过事务所的业务却因此蒸蒸日上。我整日忙得不亦乐乎,连生活都无暇打理。晓橘干脆搬到事务所来照料我的饮食起居,二人世界也算充实美满。
直到那时,我仍怀着一种“理应如此”的心态,憧憬着自己的人生:发奋工作,三十岁前同晓橘结婚;买一幢自己的小房子,生两个孩子;六十岁退休,和晓橘安度晚年。
可现实,并未按预期的剧情发展。
记不清哪里出了问题,我和晓橘之间产生了隔阂。我有我的案子要办,她有她的考试要忙,就算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也总是相对无言。
最终,维系在两人之间的气泡“啪”的一声破裂,十余年的感情随之崩坏,终于沦落到形同陌路的悲哀境地。
那时候——
回忆的思绪,被床畔的女孩唤回。她缓缓转过头来,轻声说:“健祈,你现在才发觉——是我啊......”
“晓橘......”
我张口,再闭口,无言以对。
她的容貌改变了很多,我不敢相信她会剪去长至腰际的黑发,还染成了茶色,更想不到以乖乖女著称的她,会浓妆艳抹地出现在酒吧。
“晓橘,你换了新发型......”
不知该说什么,我随意找了个话题想摆脱尴尬。
“嗯,你喜欢吗?”
晓橘的话语中不无试探的意味,她将身体靠近我,跪坐在床上。借着月光,我能清晰地看到她赤裸的胴体。她比以前瘦了很多,甚至比汐还要苗条一些。
汐?!——这种时候,怎还能想起她的名字。
我努力将她赶出脑海时,晓橘却像一条光滑的小鱼钻进我的怀中。她紧紧抱住我,饱满的胸在我腹间摩挲,滚烫的身体炙烤着我的皮肤。
她附到我的耳畔,娇媚地低诉:“健祈,我好想你。”
这话语好似一双温暖的手掌,轻柔地拂过心中最柔软之地。我想去抱她,但在短暂的意乱情迷之后,我选择将她推开。
“晓橘,去睡一会儿吧。”我叹息,“明早我要去T市国际机场接洛平,顺路把你送回去,然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她没有回应。纤弱的躯体,在话音落下的瞬间骤然绷紧。
内心随之一阵刺痛。
“忘了我吧,去找个爱你的男人——”
“不要再说这种话了!”晓橘打断了我,“健祈,为什么?”
“我......”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非要离开我不可?”
我想要回答,但最终还是沉默了。
为什么我要离开她?我本该给她一个解释,可是,连自己都毫无头绪。
晓橘蓦地笑了,带有几分苦涩,几分自嘲。
“你太狡猾了,不是吗?只留下一封分手信,就消失不见了,留我一人寻找,哭泣。哭泣,寻找。”
是的。那一天,我确实趁晓橘上学时,把一封决绝的信函放在了事务所。
我在信中写了什么?
记不起来了。但大体和今天说的话相似吧!
“为什么,健祈?给我一个理由就那么困难吗?”或许是酒精的作用还未消退,她的声音提高了很多,“你可以责怪我,可以打骂我,至少让我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让你这样绝情。如今,连我们的身体都已坦诚相见,你总该告诉我,究竟是什么缘由,使你选择放弃我们十多年来的感情!不知道缘由,就算是死,我也无法瞑目的——”
“不,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那,你倒是告诉我,告诉我——你的真相。”
晓橘那双深褐色的双眸笔直地凝视着我,目光中满是坚定与决然。我想别过头,躲开她的视线,她的目光却如两束利剑,深深刺入我的身体。
我不断地咽下口水,嘴唇干燥得像要裂开,可偏偏一句话都说不出。
无话可说。
晓橘说得没错,一定有什么原因的——主观上的也好,客观上的也好。否则,我不可能毫无因由地做出如此残忍的决定。
可是想不起来,一丝一毫也想不起来。
头开始剧烈地疼痛,耳畔嗡嗡作响。
汐的身影,又在浓雾中若隐若现。
我用手捂住额头,大口地吸气。四周的空间开始旋转,好似落入湍急的漩涡,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想躲进被窝,想逃避一切,想要喝酒,想要——她......
她?
......
不知过了多久,症状消退下去。
晓橘双手抱着膝盖,像受伤的小猫一样蜷缩在床的一角,脸埋在两膝之间。月光将她的面容掩藏在膝间的阴影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听到隐约的抽泣声。
“晓橘——”
晓橘不加理睬。抽泣声仍在持续,叫人心碎。
我向来不善于应对哭泣的女子,更何况对方是被抛弃的前任女友。预料之外的重逢,令心绪更加混乱。我低下头,紧握双拳。房间被笼罩在一种凄凉的淡蓝色之中,四下寂静,唯有间歇的抽泣声,在房间里凄凉地流淌。
哭过一会儿,晓橘止住了泪水。她抬起头,目光仿佛悬浮在空中的某个地方,月光在她脸上洒下半边荫翳,宛如变了个人。
她擦了擦眼睛,低声说:“果然是这样,你全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什么?”
“那个女孩。你是因为她才离开我的,对吧?”
“她?”
不知晓橘口中的她指得是谁,我却不由自主地慌张起来,好像自己真的做了什么背叛晓橘的事情。脑海中几乎第一时间浮现出了汐的面容。但那不可能——我不可能愚蠢到为了一个妄想出来的女子放弃相恋十余年的恋人。况且,妄想的出现,也是在离开晓橘之后的事情了。
但在那之前,又发生了什么?
似乎捕捉到内心的困惑,晓橘向我投来略带嘲讽的一笑。
“其实,我也想得明白。你我之间的感情大概并非爱情,那多半只是从小时候起,就养成的习惯罢了,我们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足以扣动彼此心弦的共通之处。所以,当你遇到真正情投意合的对象时,我们的感情也就显得不堪一击了。”
我默默听着晓橘的话。
“知道吗,健祈,我也曾尝试开始新的生活。”晓橘的声音平静了许多,“我甚至请雪美为我介绍过新的男友,也同几个男孩尝试着交往过。但是不行,我在他们身上寻找的,依然是你的影子,这样的恋爱,对谁都不会公平。”她的手下意识地滑过身体,仿佛想抚平什么,“你知道吗,健祈,十四年啊,那几乎是我三分之二的人生。你已成为我的一部分,没有你,我也不再是我。我离不开你。”
晓橘停顿了一下,随后像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似的,语气凝重地说:“健祈,和我回去吧!”
“回——去吗?”我茫然地望着天花板。
“嗯,和我回去。无论之前发生过什么,我们都不再追究,只是像从前一样生活,不好吗?”她似乎看到了希望,“健祈,让我们忘掉这里发生的一切,忘掉痛苦,忘掉悲伤,也忘掉——汐。”
“你说——汐?”
仿佛一阵电流贯穿全身。我一阵战栗,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根本未从梦中醒来。晓橘怎么可能知道这个名字?那不是仅存在于头脑之中的幻影吗?
“晓橘,你——你从哪里听来这个名字的?”
“哪里听来的都不重要。”晓橘语气平淡,“健祈,面对现实吧,那个女子,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你在说什么?”
“健祈,无论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她已经属于过去时了,而你还有未来要走下去。”
“你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仿佛被远道而来的小行星击中了脑袋,意识领域一片尘土飞扬,混沌不堪。
“我知道这很痛苦,可你不能再这样放荡下去,你会毁了你自己!即便如此,汐——她也回不来了!就算是她本人,也不愿看到你这种样子。”
“回不来是什么意思?她一直都在看着我啊——就在这里,就在这里啊!”
我用手指着自己的脑袋,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不——究竟是我疯了,还是全世界都疯了?或者是我不知何时跌入了与现实平行的异元空间,要不就是掉入了某个蹩脚作家的剧本中?
“冷静一点,健祈!”
安慰的一方,不知不觉间换成了晓橘。她摇摇头,像个大姐姐似的柔声说:“看来他说得没有错,你确实受到了太大的打击,意识上出现了分裂。而我,正是来帮助你的。”
“谁说得没有错?我什么时候受了打击?”
“健祈,听我说。”晓橘凑上前,抚了抚我的侧脸,“跟我回去吧!让我们回到过去的生活。我受够了那种悲伤。我知道你也一样。跟我走吧!”
说着,她握住我的手,放到自己的胸前。
她的胸温暖而柔软,好似随时可以将我吸收,融化。就像......就像......
头痛再一次狂烈地袭来,天翻地覆的感觉。我恍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着我的名字——不,不是晓橘的声音。
是她!
我甩开了晓橘的手。并非有意为之,可用力还是猛了些。晓橘跌倒在床上,一动不动,久久没有抬头。
“对不起,晓橘。”我同样跌坐在床的另一侧,不敢再看她,“我无法再回到你的身边了——虽然自己也搞不清其中的缘由。可能真的是我精神出了问题。现在这样子,谁都帮不了我。”我叹了口气,“关于那个叫汐的女孩,也许就像你说的,已经不在了,也许从来都不曾存在过。可她确确实实地住在我的脑海里,而且——”
——而且我爱她,非常非常爱。
最后一句话,我没有说出口。但晓橘似乎听出了这层意味。
她终于坐了起来,木然地点点头,随后站起身,拾起散落一地的衣裙穿在身上。
什么都做不了。身体很沉。头脑空荡荡的,像被针头抽干了灵魂。
晓橘默默穿好衣服,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痕,走到卧室的门前,继而停下脚步,问道:“健祈,请你最后告诉我。难道,我连成为她替代品的资格都没有吗?”
我没有回答。也许曾试图回答,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晓橘下楼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剩我一人躺倒在床上,手无力地搭在额头。天花板黑蒙蒙的,一如深夜的大海,眩迷而迷离,仿佛时刻会将世间的一切吞没。
晓橘,你不该是谁的替代品。你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如此想着,视线模糊起来。
是雾。
仿佛有个黑色的身影,掩映在迷雾之中。
是谁?
晓橘,是你吗?
还是......
3
醒来的时候,天已蒙蒙亮。一条窄窄的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屋内,化成一道半透明的金色墙壁。
头还在隐隐胀痛,身上时不时传来阵阵寒意。一种说不出的困倦感在全身蔓延。
好像感冒了。
我伸展四肢,肌肉稍一活动,酸痛感便撕扯起全身的神经。我索性一动不动,躺在昏暗之中倾听窗外零星的鸟鸣,半睡半醒中,默数时钟传出的“咔咔”声。
恍惚中,想起了晓橘。
她真的来过吗?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我开始自责,竟让她大半夜一个人离去。好在附近治安不差,夜间的出租车也很多,走高速公路返回T市,四十分钟左右即可到达。
我决定给晓橘打个电话,确认她的平安,还要为昨夜的冲动向她道歉才是。
我微眯着眼睛,在床头柜上摸索手机。恰在这时,手机铃声率先响了起来。
“喂喂,你这家伙,可知道现在几点了?!”
听筒中传来的高分贝嗓音,除了洛平以外,不会有别人。我这才恍然记起接机的事情。
约定的时间是早上六点半。
我用迷离的睡眼望向墙头的时钟——视线足有两秒钟才得以聚焦。挂钟的指针已划过六点三十五分的位置。
我像个弹簧似的,猛然坐起身。
完了,非要被那小子唠叨一个月不可。
我心中叫苦不迭,随便敷衍了几句挂断电话,想翻身下床,谁知身体一痛,又跌回到床上。四肢乏力,像是在建筑工地干了一整夜苦力。
难不成——是纵欲过度?
我扶着额头,丝毫记不起和晓橘做过什么——况且,此刻也绝非刨根究底的时候。眼前最重要的课题是如何尽快赶到机场。
我强努着力气,把朽木似的身体拖到浴室。凉水洗过脸,精神振作了不少,身体却还跟不上大脑的节奏。踉踉跄跄地回到卧室,从衣柜里随便找来一件衬衫套在身上,弯腰正要拾起地上的牛仔裤,却发现了一个银色的细长物品。
那不是我的钢笔吗?好端端地插在笔筒里的,怎么掉到这里来了?
我放下裤子去拾钢笔,看见笔筒也在地上倒着。更糟的是,一支笔的笔帽脱落了,墨水漏了一地。我摸了摸地板上的墨迹,已经干透,清理起来恐怕不大容易。等收拾好笔筒走到书桌前,我彻底愣住了。
刚才慌里慌张地没留意到,书桌上竟然一片狼藉。文件夹、相片、笔记铺满了一桌面;原本摆在正中央的笔记本电脑被挤到了边缘,险些完成自由落体;装着咖啡的马克杯也倒了,把下面的文件染成了牧场上的奶牛。
真是越忙越添乱——我暗骂一声,想抢救文件也为时已晚。
我不禁揣测,难道有人潜入了房间?
侦探事务所被盗的案例屡见不鲜。为了销毁证据,那些丧心病狂的罪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
我查看了书桌上的物品,顿时傻眼——其他东西样样不少,唯独少了要交给洛平的信封。若是入室行窃,书桌的抽屉和一旁的档案柜都安然无恙,却偏偏偷走那信封,这委实蹊跷——一封警察署托我转交给洛平的感谢信,真的那么重要吗?
幸而,余光瞥到地上有白色一角,掩藏在书桌的后面。
就是它——洛平的信封!
虚惊一场。
我在书桌旁跪下,想捡起信封,却发现书桌有被移动的痕迹,与原本地毯上的压痕差了至少十厘米!
何等力量,才能造成这样的位移?结合桌面上有如龙卷风过境后的狼藉景象,我似乎想到一种合理的解释——我和晓橘,该不会在书桌上......
打住,没时间胡猜乱想了。
我看看表,七点过五分。
拿起信封,刚要跨出房门,才想起,还没有穿上裤子......
4
一路小跑来到一层车库,钻进新买不久的丰田 Prius V轿车。车库里没有安装暖气,车子里寒气逼人。我把信封丢在副驾驶座位上,搓了搓手,按下方向盘后面的Power Start按钮。车身下发出一阵电机运转的低鸣声,尚不习惯混合动力汽车,听不到引擎的声音,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车库内的阴影被晨光逼退,但感受不到丝毫暖意,凉飕飕的寒气像细小的微生物般迅速弥漫开。我打了个冷战,想起昨日的天气预报——美女主播用甜美的声音提醒观众,从西伯利亚奔袭而来的寒流即将侵袭这个北太平洋上的群岛国家,导致以T市和Y市为主的首都核心区气温骤降,市民外出应当注意保暖。
我搓了搓手,呼出一口寒气,将Prius V驶出车库。
车身安静得仿佛公园里的电瓶船。时速提高到三十公里之后,才有嗡嗡的引擎声介入。
行驶了大约十分钟,车子里依然冷得像座冰窖,我冻得瑟瑟发抖,不由得把手伸向空调的出风口,吹出的风居然是冷气!
我朝空调面板看去。非但没有开暖气,反而连制冷系统都打开了。我赶忙转动旋钮把温度调高。随着一股暖流的注入,车内终于温暖起来,而这时,我已行驶在直达T市国际机场的海岸高速公路上。
车窗一侧是平直的海岸线。清晨的海湾宁静而安详,这座北方最重要的不冻港此刻似乎还沉浸在睡梦中。
开车途中,我几次拨打沈晓橘的手机号码,传来的只有断断续续的等待音。几分不安在心底涌动。中控台上的液晶屏幕显示时间七点三十八分,离上课的时间还差很久,她为何不接电话?
或许是不愿听到我的声音吧......
到达机场时,刚好八点整。
洛平打来电话,说他在机场咖啡厅里等得快要发霉了。
八点十分,我终于见到了头号损友——洛平。
他手捧纸杯装的咖啡,用审视嫌疑犯的眼神将我扫描一番,不快地说:“看你这憔悴劲儿,昨晚又一夜风流了吧!”
我耸耸肩膀,不置可否地坐在沙发上。
“我都替你的肾担心。你这家伙真是把‘风流成性’这个成语发挥到极致了。还有重色轻友、见色忘义、迟到成瘾——”
“没有‘迟到成瘾’这个成语。”我举起信封,堵住仁兄的嘴巴。“况且,也就是你这种没有女人要的家伙,才有闲情一大早就跑来扰人清梦。”
“这可是公事。”
“倒不如说——压根儿没私事可做。”
“私事什么的,自然比不了某些私生活复杂的小白脸。”
“论肤色,确实比你白一些。嫉妒就直说好了。”
“才不会哩,至少不会像你这样,满脑子都是女人的——”
洛平突然住了嘴。他大概是想说妄想狂吧。
我苦笑。
有关汐的事情,我只告诉了洛平一人。
起初,他以为我是在说笑,还时常用“妄想狂”这样的字眼儿挖苦我。直到发觉我的精神状态一日不如一日后,才真的担忧起来,尽量避免在我面前提起“妄想症”、“精神衰弱”之类的词语。
诚然,对于这位天生的大嘴巴,多少有点勉为其难。
我不愿再想这种事情,举手向服务生示意,点了一杯焦糖拿铁。服务生女孩喜笑颜开地记在餐单上;当洛平要求续杯时,才瞥他一眼,就像看到恐怖事物似的走开了,直叫我的侦探朋友无奈叹息。
好吧,隆重介绍一下,我的战友兼损友——洛平。
同为侦探的他,出生在气候宜人的南部群岛,说话带有浓重的南方腔调。生理年龄比我大一岁,心理年龄未知;为人热情开朗、能言善辩,外加几分令人尴尬的心直口快——好在我已经习惯了。
两年之前,我们在一起案件中相识,联手搞定了案件,勾肩搭背地喝了一夜酒,就这样成了朋友。自那以后,两人时常沟通案情,需要协助时也绝不会客气,还曾一度联手,破获一起颇具危险性的重大案件,被媒体冠以“侦探界的南北双少”之称。
论出身,洛平这家伙算得上是地地道道的富家子弟。
洛氏家族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军火世家。主要制造枪械弹药和防爆器材,不仅与军方、警方长期合作,还拥有不少出口订单。受家庭影响,这位军火世家的二少爷自幼就和枪械打交道。
他儿时的梦想,是成为射击选手,在奥运会上一鸣惊人,可惜梦想终究只是梦想。相较于射击运动,洛平还是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本职工作上。他父亲把他送进一所名牌大学主修机械设计,希望毕业后进入公司的研发部门。未料这家伙半路辍学,做起了私家侦探。为此事,父子二人大动干戈。洛平一气之下,背着父亲自立门户,开设了自己的侦探事务所。
当然,就结果而言,这算得上明智之选。凭借他的机敏睿智和出色推理能力,洛平没用几年便在侦探圈子里混出了不小的名气。他的成功与我截然不同。洛平靠的是自身的才能和勤奋,而我多少倚仗了运气因素,以及媒体夸大其词的宣传。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总之,年少成名的洛平,无论家境还是事业,都称得上出类拔萃,唯独女人缘糟糕到了老天都为之叹息的地步。
一来,相较于其他条件,洛平君的相貌委实掉了队,生了一副西非原住民与东非大猩猩混搭的面孔,褐色的皮肤令人望而生畏,那双丹凤眼又有神地过了头,好似能在别人脑袋上看出个窟窿。
我偶然听他谈起,他曾有一个疼爱的妹妹,相貌比他可爱一百万倍。上中学时,不幸遭人绑架,再没回来。详情并未提及,只知道从那以后,每当他看到年轻的女生,心中都会出现妹妹留下的阴影。
我是独子,无法真切体会洛平对他的妹妹究竟是怎样一种情结。但就阴影本身而言,或许类同于我对汐的眷恋,只是我们纾解的形式不同罢了。
“对了,最近你见过晓橘吗?”我问。
“你前妻?”
“别开玩笑。这些日子,你有没有见过她?”
“你都和她断了来往,我怎么可能见她。”洛平一边拆信,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对老情人旧情复燃了?”
“别胡扯了。”
“那是怎么了,又提起她来?”
我没有回答。
洛平不会骗我的。他和晓橘的交集确实太小。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可能把汐的事情告诉晓橘。
正当我沉思的时候,洛平的大嗓门儿令我耳膜一颤。
“申健祈,你太不小心了吧。信封上居然踩了这么大一个鞋印。比邮戳还显眼。难不成,是想炫耀你的名牌鞋子?”
“你说些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从他手中接过信封。
如洛平所说,信封背面确实有一个相当明显的鞋印。鞋印呈蓝色,中间有个用花体字母篆刻着“JL”字样,下面是一排编码似的数字。鞋印之所以如此清晰,是因为沾到了地上的墨水。早晨捡起时,我并没有留意。
“话说,中彩票了?”洛平问。
“我中彩票的概率不会比你找到女友的概率高。”
“哦——”洛平摸了摸下巴,“所以说,JL——不是你的鞋?”
我摇头,这牌子头一次听说。
“我猜也不是。”洛平把两手抱在脑后,跷起二郎腿,“这个牌子的鞋,找遍全国也不会有太多。”
“这么高级?”
“手工定制,全球顶级。”
我看着信封上的鞋印,迷惑起来。
是晓橘的鞋?我试图回忆昨晚晓橘穿的鞋子,毫无印象。但凭我对她的了解,她绝非那种追求奢侈的女孩子,也没富裕到买得起昂贵的鞋子。
——难道说,与我分别的这段日子里,她身上发生了什么改变?
我想起她那头茶色的头发和夸张的烟熏妆,不由得担心起来。看来,果真有必要和她谈一谈。
我借来洛平的手机,想用他的号码联络晓橘,可自己的手机却先响了。
该不会——是晓橘?
我不无期待地掏出手机,然而屏幕上显示的,却是T市警署的薛大智警长。我和洛平都曾与他有过合作。
“喂,你好,是大智警官?”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嗓音:“健祈老弟,我这里有一起凶杀案,希望你能过来一下。”
又是案件。
我向洛平递了个眼色,他心领神会,表情严肃起来。
我用肩膀夹着手机,记下案发的地址。凶杀案居然发生在我曾居住过的中海区B路段附近,和我曾经的住处只差两三个街区的距离。
一种不好的感觉,如乌云似的从心底升起。这种感觉,在听到大智警官最后一句话时达到顶点。他说:“死者为女性,而且——是你认识的人。你过来后就知道了。”
5
抵达中海区B路段时,已经接近十点。
周边皆是熟悉的景致——不远处的便利店,大树旁的老邮筒,甚至连墙檐上晒太阳的胖猫都一如往昔。
我不禁回想,已有多久不曾返回此地。那道界线模糊不清。大体上,自从离开晓橘,搬到Y市生活后,就再没回来过。
“喂,健祈!”
洛平的声音,将我重游故地的感慨打断。
“还好吧?”他问,“接到大智警长的电话后,你就一直不太对劲。他说了什么?”
我摇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和他一起朝案发现场走去。
警员板着脸走上前来。待我们自报姓名后,他立刻改变了态度,朝对讲机说了些什么,随后彬彬有礼地为我们压低警戒线。
洛平点头,率先走了进去。我却有些犹豫不决,仿佛被什么拴住了脚腕。
亲临犯罪现场这种事情,不知经历过多少回。唯有这次,我难以掩盖心中的胆怯。好像一旦介入,从此就将转向另一条不同轨道,再没回转的余地。
“不要去——不要去——”仿佛有个声音在耳畔低吟。
我一怔,立刻环顾四周。并没有人对我说话,只有洛平一脸疑虑地望着我。我掩藏好内心的不安,跟了过去。
名叫阿杰的警官迎了出来。他是大智警长的副手,据他介绍,尸体在便利店旁边的小巷里被发现的。初步判断,是被扼住脖颈窒息而死,详情还在等待鉴证人员的报告。
便利店旁的小巷?我在头脑中构建出阿杰警官提及的场所。
那地方,是我高中上学时的必经之路。
记忆中,那条小巷又窄又破,里面堆了不少被遗弃的杂物,宽度勉强容得下一辆轿车通过。小巷的一头通向B路,另一头原本是某个仓库的后门。后来仓库废弃,后门也被堵死,小巷就成了一条死路,基本上没人从此通过。加之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巷子便如同不见尽头的漆黑洞穴。夜间行凶,被目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凶手选择在这样隐蔽的地点行凶,多半早有预谋,而且对周边环境十分熟悉。
我如此思索之时,一个女孩突然从拐角中跑出来。她双手捂面,和我撞了个满怀,差点儿摔倒,幸亏我及时挽住了她的腰。
定睛看去,发现怀中的女孩我不仅认识,而且是熟人。
“雪美,怎么是你!”
听到我的声音,女孩的身体一颤,慌张地拭去泪水,露出戴着美瞳的大眼睛。
雪美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也是晓橘的闺密。通过晓橘,我与雪美也熟络起来。
我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她看起来变化不大,只是头发比记忆中长了一些,依然戴着标志性的蓝色发卡。
可此刻,我根本无心庆贺这场久违的重逢。头脑中唯一的问题是——为什么雪美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只是巧合吗?还是说......
心沉了下去。那团不祥的预感正渐渐化作实体。
雪美抬起头,用泪汪汪的眼睛盯着我,似乎想确定眼前的是否是本尊无误。
“是你,健祈?!”
“雪美......”
她的嘴唇微微颤动,似乎想说什么,泪水却抢先一步夺眶而出。最后,她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抬起手,重重扇了我一记耳光,从我身旁跑开了。
“喂!你——”
洛平不明所以地喊了一声,向我投来疑问的目光。而我,却像被大雪压弯了腰的枯松,颓然站在原地。
脸颊火辣辣地疼痛着。
疼痛的不止脸颊。
“那女孩怎么回事——喂喂,健祈,你在听吗?”
面对洛平的追问,我无心再解释什么,只是木讷地摇摇头,拖着如灌了铅似的双腿,朝小巷深处挪去。长度不足百米的小巷,在我眼前却有如一条通向黑暗的无尽隧道,每走一步,地平线便随之消失一截。
小巷的尽头,几个穿灰色工作服的鉴证人员正在搜集证物,闪烁不断的镁光灯令人头晕目眩。大智警长和另外一名警员站在墙边,同什么人交谈。
那个人——不正是沈叔叔吗?
沈彻是晓橘的父亲——一个严谨而刻板的大叔。在法律部门工作的他,一向不苟言笑,我自小就怕他三分。沈叔叔对我的性格和家庭出身没什么好感,若不是心疼女儿,多半不会同意晓橘和我交往。我发奋工作,一方面也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可到头来,还是辜负了他,和他的女儿。
沈叔叔像以往一样,漠然地吸着香烟,脸上的表情镇定自若——这几乎是他唯一拥有的表情。但我留意到,他夹着香烟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烟灰像雪花一样,不断从香烟顶端飘落,落在锃亮的皮鞋表面。
看到我和洛平的到来,大智警长对身旁的警员吩咐了几句,旋即向我们走来。
“申老弟——哦,还有洛平老弟。你们来了!”
洛平笑呵呵地向警长问好,而我依然魂不守舍地耷拉着脑袋。
大概看出了什么,大智警长把我拉到一旁,低声说了“做好心理准备”之类的话,在我耳中,怎么听都不大真切。我充耳不闻,绕过警长,径直走向警员聚拢的地方。每走一步,周边的空气就变得稀薄几分,我不得不大口喘气,才能维持心跳的均匀。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恍若断断续续的过场影片,叫人难以清晰地把握。
我看到了那个茶发的女孩。她躺在冰凉的地面上,身上穿着我昨晚曾见过的红色风衣,头发零散地掩盖着被晨霜覆盖的惨白脸庞。
若干小时前,她还坐在我的床头,问我喜不喜欢她的新发型,目光中充满期待。而现在,她却宛如被主人丢弃的旧人偶,躺在某种宗教仪式似的白线中央——当然,那并不是什么祭祀的咒文。那只不过是表明,白线中的人,已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也失去了其称之为“人”的意义——更确切地说,那不过是一具冷冰冰的证物。
晓橘死了,被杀了,被人从这个世界上无情地抹去。
我站在她冻僵的尸体旁,大脑中出乎意料地安静,仿佛有一层无形的薄膜将我与这世界隔开,外界的一切都无法通过,只有我本身,作为一个空壳存在于此。
是我的错。
如果昨晚,我留住了她,结局会怎样?如果答应陪她回T市去,结局会怎样?如果我不曾为了某个子虚乌有的理由与她分道扬镳,结局又会怎样?
但世上并没有“如果”。晓橘死了,一切可能性亦随之化为乌有,就算我再说一万遍“陪你回去”,也于事无补。
一念之差,天人永隔。我永远都无法知晓,与她分离的那个理由。
为何会这样?
我挥出拳头,重重地击打在坚硬如铁的水泥墙壁上。
不疼,拳头居然一点都不疼。
为什么?明明在流血。
像是想要证明什么,我又挥出了第二拳,第三拳......不疼,还是不疼,哪怕鲜血从指缝间泉涌而出,哪怕双臂已变得麻木不仁,依然没有痛感。墙皮的碎片夹杂着尘土抖落在地,指间的血迹和墙面的粉末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混浊的诡异色彩。
有人从身后拉住了我,是谁?洛平,还是大智警长?
我不在乎。我用力挣脱他们,直到一记猛拳击中我的脸颊。
好重的拳。
身体倾倒的瞬间,我用余光看到,打我的人既不是洛平,也不是大智警官,而是已经泪流满面的沈叔叔。
疼,真的好疼......浑身上下都痛不可遏。
我蜷缩在墙角,黑暗将我笼罩。
6
清醒时,发现已回到自己的车中。拳头的伤口经过处理,用绷带包扎着,渗出的血迹已凝固成深褐色。
我揉了揉眼睛。眼角有些湿润。脑海中依稀残留着晓橘的笑容。
我用了几分钟,才回想起发生的事情。我叹了口气,默数自己心跳的频率,接连做了几次深呼吸,确定自己没事了。
“可好些?”驾驶席的方向,传来洛平的声音。
我尴尬地点点头。
“健祈,我——我也没想到居然会是——好吧,不说这个了。大智警长让我送你回去,案件的事以后再说吧!我来开车,钥匙插在哪儿?”
“有两件事情要告诉你。”
“什么事?”
“第一,这是电动车,不需要钥匙。第二,我们得回到案发现场去,做我们该做的事。”
我和洛平隔着座椅间的中央扶手,对视了几秒钟。
“确定没事?”他问。
“千真万确。”
洛平笑,给了我肩膀一拳:“你这家伙,如果再失常——”
“——就把我打到满地找牙。”
我们下车,并肩向案发现场走去,正午的阳光洒在身上,空气中弥漫着熟悉的气息。这是我和晓橘一起长大的地方,留有太多美好的回忆。无论是谁亵渎了这份回忆,都绝对不可饶恕。
7
回到案发现场,尸体已被抬走。只剩下白色的现场固定线残忍而戏谑地昭示着晓橘不在人世的实事。
我向在场警员一一鞠躬,为自己不冷静的行为致歉。我没有见到沈叔叔,他大概已经离开了。
大智警长拍拍我的肩膀,说并不怪我——毕竟,被害者与我的关系特殊。我的心情,他能够体会。
但没人能真正体会到我对晓橘的亏欠——那份亏欠,也随着晓橘的死而失去了偿还的可能。我唯一能做的,只有查出事情的真相,为她还以一个公道——并非作为侦探,而是作为一个爱过她的男人。
“大智警长,我们谈谈案情吧!”
“案情嘛——虽然还需要进一步取证,不过,已基本有了结论。”
“这么顺利?”我有些惊讶。
“这次的案情并不复杂,并且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大智警长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被害人的背包和外衣口袋都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化妆品、钥匙、上课用的书本等被丢了一地,却没有发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可见,这是一起抢劫行凶案件。”
“抢劫行凶?”我压抑住内心的疑虑,追问,“有没有其他可能?比如说有意伪装成抢劫,从而掩盖真实动机?”
“这种可能性还有待调查。”大智警长摸了摸下巴,“不过,就目前的搜查而言,并没有找到足以支撑其他可能性的线索。况且从案发时间上看,那时天尚未大亮,案发地附近又比较冷清,发生抢劫事件的可能性很高。”
“可是,晓......被害人她为何会一早出现在这一地段?”
“我们从学校方面得到证实,被害人选修了今早的课程,课程开始时间是八点钟。从被害人的住所出发,步行至车站,再乘坐巴士到达学校,需要五十分钟左右。稳妥起见,被害人必须在七点钟之前从住所出发才能保证不会迟到,这刚好与六点到七点之间的案发时间相吻合。”
我点头。
可见,警方并不了解晓橘昨晚的行踪,否则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从我的住所直接去往学校,在路程上,比先回中海区再前往学校短了将近一半。据我了解,晓橘在大学租了宿舍,她大可不必绕远跑一趟中海区——除非,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
“大智警长,警方可对被害人的父亲做过笔录了?”
“啊,是的。”
“那么,沈叔叔有没有提供被害人离开家时的确切时间?”
“这个倒是没有。按照沈先生的说法,案发前夜,被害人并没在家中过夜。听他说,这种情况很常见。被害人在学校有宿舍,另外,也时不时会去——龙崎侦探事务所——也就是你和被害人曾经住过的地方。昨夜就应当属于后者的情形。”
“是这样?”
我吃了一惊,心中好似被细小的针尖刺了一下。
“那个——大智警长,不介意的话,可否给我们看一看现场的鉴证报告?”一直安静倾听的洛平终于开口。
“当然。不过内容不能外泄的规矩,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大智警长从夹在腋下的文件夹中取出几张表格,递给洛平。我也凑了过去。
案情和鉴证内容基本如下:
今晨七点四十分左右,废品回收工金正哲于中海区B路段的小道内发现死者,随即报警。警方在十分钟之后到达现场,经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大约在今晨六点到七点之间。尸体颜面苍白,口鼻内部轻微出血,颈部有明显半月形扼痕,下颚部位瘀青严重,死因为双手扼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被害人衣着完整,无扭打、抵抗痕迹,亦未发现与凶手相关的指纹或毛发等证物。此外,案发现场发现背包一只,口红、粉底、眼影盒各一只,钥匙一串,钢笔一支,书本若干。以上物品皆已经证实为死者生前所有。现场未发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疑为失窃。
“真的是抢劫行凶?”浏览过报告后,洛平不无质疑地问。
“从现场来看,应当很明显吧!”
“可我倒是觉得疑点颇多。”洛平摇摇头,“首先,一般的抢劫案件,罪犯的目标通常都是背包或手提袋,一上来就掐住被害人的脖子,这也太冒失了吧?”
“有可能是被害人抵抗或是大声呼救,罪犯不得已才掐住对方的脖子。或者是罪犯的长相被看到,迫使罪犯动用了杀招。”
“这样也说不通。”洛平撇着嘴角,“鉴证报告中提到,被害人身上并未发现抵抗迹象,说明被害人还未采取抵抗措施,就被掐住了脖子。若是大声呼救的话,罪犯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捂住被害人的嘴,而不是掐脖子才对。至于罪犯的长相被看到这种情形,罪犯应当立即逃跑才对,就算被逮到,也只是抢劫未遂而已。但若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量刑轻重可是千差万别的。这点利弊,犯罪者总该计算得出。”
“话虽这么说,罪犯有可能是初犯,一时慌了神才铸成大错。这种案例有很多。”
洛平干脆不耐烦地摆起手来。
“在您所说的众多案例中,有哪个慌了神的新手,能够连挣扎的机会都不给,一击致命?”
“这......”
“依我看,钱包、手机被盗不过是障眼法而已,凶手一上来就动了杀机,而且手法娴熟,丝毫不给反抗的机会。要不就是罪犯与被害人是熟人关系,被害人由于震惊而没有采取任何反抗。”
大智警长梳了梳他凄惨的地中海发型,试图想找些理由维护警方的尊严。我不再理会他们,默默走开了。
晓橘绝非死于谋财害命,对此我心中有数——毕竟,我掌握有洛平和大智不了解的情报。我曾于今早七点十分和七点三十分两次拨叫晓橘的手机,都无人接听。按照大智警长的结论,那时,晓橘的手机应当已落入抢劫者手中。一般常识下,罪犯抢劫得手后,必然会立刻将手机关闭——就算一时忘记关闭,也会在我第一次拨叫后关闭,不可能留给我第二次拨通的机会。这只能说明,至少在七点三十分之前,晓橘的手机尚未失窃。
警方根本就找错了方向。
我走到小巷墙壁边,沿墙壁查看。
小巷与多年前无异。一侧是高两米左右的围墙,围墙后面是便利店用于卸货的后院;另一侧,则是一座四层高的红砖楼。楼房已十分陈旧,墙皮因为年久失修而大面积脱落,斑驳一片。楼房靠近小巷一侧有一排狭小的窗户,看起来多半是浴室的通风窗,从里面应当看不到小巷中的情形。
在小巷的墙脚有一个废品回收箱,尸体就掩藏在回收箱的后面,废品回收工大概就是在这里工作时发现了尸体。
绕过回收箱,我在白色的现场固定线旁蹲下。固定线清晰地标明了晓橘死去时的体态。
从固定线可以看出,晓橘是平躺在地面被人杀害的。头略微倾向一侧,身体笔直,两腿并拢。固定线并没有体现出双臂的位置,但在记忆中,晓橘的双臂应当是蜷在胸前的,模样好像在祈祷什么,或是等待谁的拥抱。
没错,问题就在这里。这种姿态,相较于被人活活掐死,更像是躺在床上安详辞世,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反抗。但窒息而死是个残酷而漫长的过程,从呼吸道闭塞到心脏停止跳动,需要一分钟时间,在这期间,身体的挣扎和扭曲是不可避免的。
除非,在被人扼住喉咙之前,被害人就已经陷入昏迷了。这是有可能的。利用氯仿等吸入性麻醉剂或者用钝器击中脑干部位,都能使被害人迅速陷入休克状态,之后拖入隐蔽的小巷内加以扼杀——司法解剖自然会有结论。
那么,被盗的手机和钱包怎么解释呢?难道真是罪犯的障眼法?
不,还有另一种可能——
“喂,大智警长,这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
我听到洛平的大嗓门儿,随即转头看去。他戴着白色手套,手中提着一个粉色挎包看来看去。
没错。那是晓橘的包。粉色的皮质面料上,搭配着许多不同颜色的小熊图案。
她一直都很喜欢这个牌子的包包。每次路过专柜都拉我进去转一圈。专卖店装修得富丽堂皇,仪表优雅的导购小姐悉心地介绍产品。她看好了一款很特别的包包,我想买给她,但看到价钱后,却发觉囊中羞涩。但她还是买了下来,用她自己的钱。是的,她很少叫我买东西给她——毕竟,她看上的东西,价格总会比我的预计多出几个零。
等等!
那包包不是晓橘的。
晓橘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而已,根本买不起那种包包,也根本不会去那种奢侈品专柜买东西。
那个人是——
记忆有如水波般摇曳变形。印象中的那个“她”,竟变换出另一张面孔。
——健祈,哪种搭配更好一些?
——左边的吧,配你的发色,再合适不过了。
我咽了咽口水,撕裂感再次侵袭而来。
“健祈,健祈——”
猛然抬头,看到洛平在向我招手。
我长长地呼气吸气,把混乱的记忆丢到一旁,走了过去。
“健祈,你也看看这痕迹。”洛平把包包举到我面前。
正如他所说,在包侧面靠近拉链的地方,有两块十分明显的椭圆形污渍,直径在两厘米左右,看起来并非皮料的磨损,而像是蹭上了什么东西。
“你怎么看?”他问。
还未等我回答,大智警长抢先开了口。
“洛君,如果这块污渍很重要,可以叫鉴证科的同事取样分析一下。”
“不不,没有这个必要。”洛平摇头,“其实,那污迹是什么一点也不重要。关键在于,它是怎么来的。”
“什么意思?”
洛平与我对视一眼,似在询问我的看法。
我会意地点头,表示同意。
“我并不太了解女性的生活习惯。不过,对于一个年轻女孩子来说,总不至于挎着这样脏兮兮的包包出门吧。特别是这种昂贵的名牌货,无论如何也该爱惜一些。”
“会不会是摔倒时粘到的?”
“虽然不能排除那种可能,但如果你把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分别摆在污渍的位置,我相信就算是大智警长,也能得出另一个结论。”
警长大人真的伸出手,隔着密封袋扶了上去,紧接着,“哦”的一声低叹。
“原来如此,左手扶上去,右手刚好可以拉开挎包的拉链。”
“您终于明白了。”
“就是说,污迹是罪犯翻找财物时弄上去的。手还真是脏呢!”
“您又搞错方向了。”
“哎?”
“如果罪犯的手很脏,被害人的颈部应当也会发现污迹才对。可事实并非如此。况且——行窃时不要留下指纹这种事情,就算是外行人也想得到吧?”
“难道说,是手套——犯人翻找财物时戴了手套!”
“是手套没错,而且是黑色的胶皮手套。”
“咦?”大智警长眨巴了下眼睛,“连颜色都看得出来?”
“不需要看也知道。”洛平笑,“按照一般经验,垃圾回收工人工作时,都会戴那种手套。”
8
找到名为金正哲的垃圾回收工并不困难。他离开现场没多久,又被带了回来。
金正哲是个四十岁上下的韩裔男子,身材瘦高,模样有些木讷,穿着皱巴巴的连体工作服,脏兮兮的黑色胶皮手套挂在腰带上。
刚开始,他多少还有狡辩的意图,顽抗期不超过五分钟,就在侦探和警察的联手盘问下,老老实实地招了供。
按照金正哲的供词,在发现尸体后,他第一时间报了警,但在等待警方到达的时间里,败给了贪欲。
前不久,他和妻子离了婚,目前暂时借住在同事的公寓。他看到地上的挎包似乎很值钱,便偷偷翻看了包里的物品,发现只有五百元现钞、一些零钱和一部手机。可看都看了,少了东西也说不清,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现金和手机放进口袋。
招认了罪行的回收工失魂落魄地跪在地上,支支吾吾地哭诉不止,大体是说——确实偷了东西,但没有杀人。
大智警长摇头,叫下属给金正哲戴上手铐,罪名涉嫌盗窃、破坏犯罪现场以及谋杀。当然,我和洛平都很清楚,杀害晓橘的罪犯另有其人。警方应该也自有判断。
为金正哲提供住处的那名同事证实,早晨六点半之前,金正哲一直在公寓里呼呼大睡。七点半的时候,两人才到达公司,领了废品回收车的钥匙。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证明了这段证词。金正哲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证明他与被害人的死亡无关。
下午的时间,我、洛平、大智警长一直坐在警车里。黑色的福特商务车成了临时建立的搜查部。
两名刑警走到警车旁,朝警长行了礼。
他们刚刚走访了周边的住宅和商铺。昨夜在巷口便利店值班的店员有两人——三十五岁的店面经理藤春虎和不到二十岁的兼职女学生杜明慧。藤经理整夜都待在办公室里,对外面的情况不甚了解。杜明慧则表示,今天早间时段,店里非常冷清,直到七点过后才开始有顾客光顾。在此之前,她一直趴在收银台上看小说,并未发觉任何异常情况。直到警车出现,她方才知道发生了案件。
周围居民的证词也大抵相似。由于是周末,大部分居民还在睡觉,即便已经起床,也没有注意到任何异常。总之,这是一个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的早晨。
大智警长点点头,合起笔记本,又问:“被害人昨晚的行踪是否已经查明?”
“这个倒是有些消息。”一名警员回答,“我们询问过被害人的大学室友,昨晚八点之前,被害人一直待在宿舍里。八点钟左右,被害人接到一通电话,似乎有什么急事,便匆匆离开了寝室,再没有返回。之后的具体行踪,我们仍在调查之中。”
“好吧,有了消息立刻通知我,要尽量查出昨晚与被害人有过接触的人。”
“等等,警官。”我突然开口,叫住正要离开的警员,“那个室友有没有提到,被害人离开宿舍之前,是否有化妆?”
“化妆?”警员不解。
“很浓的那一种妆容——大概类似朋克风格的?”
“这倒没有听说,只知道她接了电话后立刻就离开了,就算有化妆,也不是在宿舍里吧。”
“服装呢?”
“服装?”
“她离开宿舍时所穿的服装,是否与案发时的一致?”
“这个——”警员显出几分尴尬,“如果需要的话,我现在可以打电话问一下。”
“麻烦你了。”
我道了谢。刑警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走到旁边掏出手机。
“申老弟,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大智警长不无期待地问道。
“啊,不,只是——”
晓橘昨晚的打扮,完全不符合她平日的风格。她本是个朴素保守的女孩子,不要说烟熏妆和黑丝袜,就是裙子短一些都会感到不自在。很难想象她会穿成那种样子。当然,并不能排除我们分开的日子,她的喜好发生了改变,可即便是这种改变,依然令人在意。
“申先生!”刑警挂断电话,跑了回来,“被害人离开宿舍时,基本没有化妆,身上穿的也是日常的休闲服装。与死亡时不同。”
“果然是这样吗?”
如此看来,晓橘是在什么地方特意换了衣服后才来到酒吧的。那么,她和我在酒吧的相遇,也很难看作巧合。我依稀记得,晓橘曾在卧室提到过某个“他”,而这个他,与昨天晚上给她打电话的人,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很大。
那么,这个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和晓橘的死又有何关联?
我皱起眉头。
“到底怎么回事?”大智警长急躁起来。
洛平也从座椅上直起身体。
看来,必须公开昨晚的实情了。
“大智警长,”我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地吐出,“很抱歉隐瞒到现在——其实昨晚,我和被害人见过面。”
“申老弟,你说什么?”大智警长似乎不大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点了下头,缓缓回答:“具体而言,昨夜,被害人一直和我在一起,直到今天凌晨时才分开。”
“喂,你怎么早不说!”洛平坐不住了。
“一直没有机会。”我低下头,“而且,和前女友过夜这种事,也不是那么容易说出口的。可毕竟有可能与命案相关,不能再隐瞒了。”
“可是你——”
洛平盯着我,一脸凶神恶煞的表情。
作为与被害人最后接触的人,我的证词至关重要。甚至说,就算警方把我视为犯案嫌疑人,也并无不合理之处。我越是拖沓,嫌疑也就越大——洛平想必也是因此,才露出那种严厉的表情。
“对不起。诸位。是我不好。”我低声道歉。
“算了,洛平老弟。”大智警长劝了劝洛平,继而对我说,“申老弟,还得请你将昨晚发生的事情详细告诉我们。”
“当然。”我咽了咽口水。嘴上虽说没问题,心里其实千万个不愿意。昨晚的经历,对我来说无疑是种煎熬,要我把这份煎熬转述给他人——简直像把自己血淋淋的内脏取出给别人看一样。
“昨晚我喝了酒,有些记忆很模糊,但我会尽可能详细相告。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不知道自己的叙述是否清晰。很多记忆本就残缺不全,还有一些自己也无法确认是现实还是臆想。我只讲自己确信无疑的部分,至于那些不敢肯定,或自己推测的部分,则全部隐去。
大智警长点点头,没发表任何意见。
“对了,在被害人离开之后,你去过哪里吗?又做了什么呢?”
“在家睡觉。”我如实回答。
“哦,是这样啊,那个——”大智警长笑得有些生硬。
这时,洛平开口了:“警长,今天早晨六点半左右,我和健祈通过电话,那时这家伙还在家里蒙头大睡。给——”
洛平取出手机,调出通话记录,递到大智警长面前。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我的住宅电话和通话时间。这说明今早六点三十分时,我还身在Y市的家中,而Y市与T市之间的路程最少也要四十分钟,再算上行凶的时间,足以证明,我不可能在六点到七点钟之间赶到T市中海区犯案。
看过手机之后,大智警长也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在笔记本上标注了什么。他看了看手表。
“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回署里给那个姓许的做笔录,二位没事的话,也可以回去了。今天真是辛苦二位了。有什么新消息,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
我和洛平下了车。离开前,大智警长拍拍我的肩膀,说如果想起什么,随时同他联系。
我默默点头,与他道了别。
9
十分钟后,我和洛平已驾车行驶在返回Y市的公路上。
天边的云层压得很低,几乎与地平线连为一体。太阳在云层后面苦苦挣扎,却毫无突围的迹象。沉闷的气压和车厢里的氛围分外贴合。
洛平曾说,他今天还要去邻近的K市处理一些实情。可离开案发现场后,这家伙二话不说跟我上了车。我问他要去哪里,他只是耸耸肩膀,撂下一句“随你好了”。
到达Y市后,我把车子停好回家。两人在附近吃了拉面,回到住所时,已经晚上十点了,洛平仍没有要走的打算。
“这么晚了,就住下好了。”
我试探性地一说,黑脸兄毫不客气地接受了邀请,以至于此后的半小时里,我不得不忙着将客厅改造为他的临时卧室。
收拾一番后,身体和心理都已疲惫得接近极限,我只想赶紧回到卧室,泡个热水澡,好好睡上一觉。
我向他道了晚安,上楼回到卧室。打开灯,鹅黄色的灯光柔和地洒下。怀着恍恍惚惚的心情,我随手脱去外衣,只剩下贴身的衣物,走到书桌前,无意识地整理凌乱不堪的桌面。然而越是整理,心情越发沉重。心脏有如被绳索一圈一圈勒住,越缠越紧,直到透不过气来。
我干脆丢开桌上的文件,隔着书桌打开窗户。寒风如迎头浇下的冰水凛然袭来。我迎着风,像个即将溺亡的落水者一样,大口喘息。
作为侦探,我接触过太多死亡案件。过去,我把死亡本身看作一种独立的事件,死者和凶手是事件中对立的正反两个方面,只要找到二者之间的矛盾点就能够找到凶手。但龙崎老爹说,这不过是一种机械性的运动罢了,他曾说,破案,要从心开始。
我对他的这种言论不以为然,因为说出这番话的他,真正破获的案件却寥寥无几,也算不上一名成功的刑警。
但是晓橘的死,第一次动摇了我以往坚信的方式。
如果问杀死晓橘的人是谁,无疑是那个双手扼住她的喉咙,将她残忍杀害的罪犯。在这个事件中,晓橘无疑是正面,而凶手则是反面。但不可否认,如果我没有让晓橘大半夜里,独自一人离开,死的人或许不会是她,而若进一步深思,若最初的我并未抛弃晓橘,也根本不会发生昨晚的事情。
这样想来,案件的反面,究竟是谁呢?
没有什么是独立的事件,只有无数根拧成一团的丝线,和不住窃笑的天空之人。
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惧,仿佛在那遥远的天际,有无数双眼睛,正在用审视的眼光注视着我。从那里,延伸出无数条目不可见而确实存在的丝线,而我们便在这些线的牵引之下,走向一个未知的方向。
思寻之间,视线被窗外的一个微小的亮点所吸引。
那是一个时明时灭的暗红色光点,就藏匿在街对面阴暗的墙脚处。
我凝神仔细看去,发现那实际上是香烟燃着的一头,在亮点后面,有个魁梧的男人叼着雪茄站在角落,我看不清他的脸,却能感觉到一双黑漆漆的双眼正死死盯着我。
毛骨悚然的感觉沿脊梁扩散到全身。
未来得及思考,侦探的直觉已促动双腿飞奔出卧室,几乎是跳跃着奔下楼梯,一口气跑过门厅。当我三步并作两步奔到大街中央时。神秘男人已不在那里。
我环顾四周,昏暗的街灯无精打采地眨着眼睛,几个喝了酒的年轻人勾肩搭背地走过,不远处甜品店的招牌变换着不同颜色的光。
接下来,一个人影进入了视野。
他就站在距离我十米左右的地方,一如不具形态的影子,冰冷,没有温度。
没错,就是他!
“喂!”我想向他靠近,却被叫住。
“你在那儿做什么?健祈!”
我循声望去,是洛平。他同样只穿内衣裤追了出来。
没有时间理会,我回过头,那个人影却不见了。明明一秒钟前还在那里,转瞬之间便如烟雾般消散无踪。
无法理解,也无法相信。
我无力地皱起眉头。难道,只是我的幻觉吗?
“喂喂,就算你想裸奔,拜托先打个招呼。你这样子很吓人的。”洛平来到我身边严正抗议。
我本想说什么,却把握不住言语的走向,只好无奈地哈一口温热的气体,拍拍他的肩膀,回到了屋里。
“健祈。”
当我正准备上楼时,他叫住了我。
“什么?”
“不要把自己逼太紧,你这样很累的。难过的话,就发泄出来,会好一些。”
我欲言又止。最后只得苦笑摇头,走上了楼梯。
回到卧室时,只冲了冲淋浴,便爬上床去睡觉。一合上眼,今天所遇到的一幕幕场景,就像无孔不入的液体般一滴滴渗入头脑,我竭尽全力,想将它们从中挤出,却始终无可奈何。
不知过了多久,在半睡半醒之间,梦魇再度悄悄袭来。
睡梦中,我依旧伫立于那片浓浓的雾霭中。灰色的雾如丝般缭绕在周身,仿佛无形的幽灵在身边,凄然游荡。
一瞬间,莫名的恐惧感遍及全身。彷徨中,一个茶色头发的女孩飘飘荡荡出现在我眼前,我看不清她究竟是汐还是晓橘,却能感觉她是我所熟悉的人。
她离我越来越近,直到与我的身体相接,她缥缈如烟的躯体缠绕住我的腿,我的腰,乃至我的肩膀,我的脖颈。
此时,我才清晰地看到她的脸。
湛蓝的眼眸,还有那始终挂在嘴角,浅浅的微笑。
没错,是汐没有错!
她的脸离我很近很近,我的脸颊甚至能感受到她吐纳的气息。
她攀到我的耳畔,轻声重复着什么。我一个字都听不清。
我想问她要告诉我什么,她却又渐渐离我而去。我伸出手臂,想去挽住她的腰肢,发现双臂间只有一弯轻纱似的烟雾。
她的身影越飘越远,融入浓重的雾气之中。我不及思索,追逐她的身影冲进雾里。
眼前立时被漆黑的浓雾覆盖,伸手不见五指,我辨不清方向,只能试着伸手摸索。
突然,一抹茶色从我眼前掠过,我赶忙将她揽住,紧紧拥在怀中。
当我透过重重雾霭看清她的脸时,却感到浑身冰凉一片。
那不是汐,而是晓橘,具体点,是晓橘的尸身。
她的身体冰冷而僵硬,青白色的脸就在我面前数寸。我能看到她毫无生机的双目正如黑洞般注视着我,似乎随时准备将我吞噬。
我吓坏了,惊坐起身来。
眼前不再有浓雾,只有淡淡的月光。月影下,熟悉的书桌、壁柜和挂钟提醒我正身处自己的卧室之中。
我用了几分钟才让自己相信那不过是个梦,但手指仍不住颤抖,身体已完全被汗水浸湿。
喉咙干渴得要命,我下床,踉跄地离开卧室,到厨房去喝水。
下楼梯时,发现客厅的地灯还亮着,洛平也还没有睡。
他看到我,笑问:“怎么?又要裸奔了?”
“那样的话,第一个邀你加入。”
我走到厨房,从冰箱中取出两罐可乐,在洛平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把其中一罐抛给了他。
他接过可乐,一边拉开拉环,一边问:“想聊聊?”
“嗯。”
洛平喝了一口可乐,长叹一声。
“那么,愿不愿意告诉我,昨晚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果然很了解我。
我也拉开拉环,注视从罐口溢出的泡沫。随后,一如泡沫消逝的速度般,慢慢地,讲述起昨夜的事——我记得的和我推测的,所有事情。
“洛平,我很愚蠢吧!如果我没有让晓橘离开,她就不会出事了。我真的,做了无法挽回的事情。”
洛平挪开视线,把头搭在沙发靠背上,盯着头顶的水晶吊灯喟然叹息。
“这种事情,想也没有用。”他干涩地一笑,“小光被绑架那天,我本说好要跟她去看电影的,电影叫‘魔装少女’还是‘魔幻少女’之类的,记不清了。”
“小光”这个名字,我还是第一次听洛平提起,但不难料想,那无疑是洛平失去的妹妹的名字。
“那是个首映式之类的仪式,小光期盼了很久。和她去剧场的路上,我接到了校足球队前辈打来的电话,说球队的主力前锋发烧了,无法参加比赛,希望我能顶替一下。”
洛平喝掉最后一口可乐,把可乐罐捏成哑铃的形状,投进垃圾桶。空心进篮。
“我跟小光说了比赛的事,她善解人意地笑着,说没有关系,自己去看电影也行,看完之后,说不定还会去球场给我加油。和她分开之前,她和我击掌以示鼓励。托她的福,那场比赛我拿到了MVP,却没能在看台上找到小光的身影。”
说到这里,洛平停顿片刻,留下一片怅然的空白。继而,他微微摇首,低声说:“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小光。”
洛平的声音落去,房间安静了下来,但不知为何,总觉得有看不清的精灵,在房间中悄然游移。再次开口时,大约已过去了一分钟,他说,“我们不是神,没有人能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他伸了个懒腰,“对了,健祈!”
“什么?”
“你有PS吗?”
“PS?”
“PlayStation,X-Box,什么都行。刚才的足球比赛,支持的球队居然输了,想跟你踢一场,报仇雪耻。”
我笑,从压箱底的纸盒中找出许久未动过的游戏机。
我和洛平两个人打到很晚。边玩,边天南海北地聊天,从以前办过的案件,到他关注的枪械时讯。我们聊了小光,聊了晓橘,也聊了汐,之后伴着窗外破空的鱼肚白,两人头对头,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没有梦,我睡得很安稳。
10
第二天上午,我和洛平驾车奔赴T市的警察总署。
天空放晴,一轮朝日,宛如大病初愈的孩子,变得神采奕奕起来。
早些时候,大智警长打来电话,说晓橘的尸检报告出来了。
和大智警长见面的地点,是一间狭小的会议室。大智警长没有寒暄,直接取出尸检报告递给我们浏览。他本人则坐在对侧,双手交叠架起肥硕的双下巴,双眼滴溜溜地注视着我和洛平。
报告内容大体总结如下:
1.死者肢体完整,全身无抵抗伤、致死性外伤,头部无外伤;颈部前侧有明显指压痕,颈侧可见虎口压痕;胯部左侧有轻微撞击瘀青;指端有划痕,推测为清理指甲内残留物时造成。
2.尸表窒息征象明显,眼结膜出血,口唇、指甲紫绀明显,可基本断定为扼压颈部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3.送检时,尸表尸僵已有出现解除迹象,估测死亡时间为报告前24到26小时之间。即案发当日早6点到8点间。
4.尸体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和四肢后侧均有紫红色尸斑,且位置分布规律,未发现移动迹象。
5.死者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8%,死亡前有饮酒,但未发现毒品及其他药剂残留。
6.死亡前有性行为迹象,但排除暴力性侵可能。
尸检报告最大的贡献,是否定了昏迷后被杀的可能。
大智警长搓着肥胖的双手,又补充道:“鉴证科那边的现场勘查报告也出来了。不得不说,罪犯是个行事谨慎的高手,行凶时不仅没留下指纹或是毛发,连被害人的指甲缝都清理过,没有任何残留物,更不用说DNA样本了。案发现场没找到任何可疑线索,没有目击者,没有证人,被害人的尸体就像从天而降地出现在巷子里一样。”大智警长停顿了几秒,又别有意味地说,“这个罪犯,似乎很熟悉警方的取证方式,所以有意识地绕开了重点搜查的部分,使警方无从下手。”
警长还说,他们检查过晓橘近期的手机通话记录,除了两条未接电话来自我的手机号码,在案发前一晚八点十五分,还接听过另一个来电,通话时间为七分钟,号码源自T市某个公共电话亭,拨叫者无从查找。根据被害人同学的证词,她正是在接到这通电话后离开了学校,去向不明。
大智警长又根据报告内容,向我确认了案发前夜,我与晓橘的一些情况,包括饮酒以及之后的事情。我按照昨天的脉络一一相告。
“几乎毫无进展。”
走出警察总署大门,洛平朝天空伸个懒腰,叹道。
“不过,倒是有些值得注意的地方。”我说。
“比如那个电话?”
我点头。
“大智警长说电话亭位于T市D大道,从路段来看,距离我和晓橘相遇的酒吧不远。我在想,之间是否会存在关联。”
“你想说,是那个打电话的人,将你的行踪告知沈晓橘的?”
“不排除这种可能。另外,晓橘那晚的着装,明显是为吸引我而特意准备的。按她室友的说法,离开宿舍时,她穿的是不同的衣服。我们不妨假设,那一晚所发生的一切,都是被人精心安排的。虽然尚无法确定晓橘的死是否也是其中一环,但想必,晓橘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未知人物,而这个人,必定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
——甚至连汐的事情都知道。
纵然不可思议,但只能这样理解。
“会不会,是晓橘的朋友,或者私家侦探?”洛平猜测。
“谁知道呢......”我想起昨晚那个吸雪茄的神秘人。
在快餐店吃了午餐,洛平终于说,他要离开了。K市那边的事情不能再拖。听他的意思,好像有人见到了酷似小光的女孩。
我说要开车送他过去,被他推辞掉了。
“坐你开的车,倒不如乘坐列车安全一些。”
他嬉皮笑脸地开着玩笑,又说我还是待在T市为好,案件随时可能有新的消息。
我把洛平送到附近的车站,陪他买了去往K市的车票。
“抱歉,不能继续和你查晓橘的案子。”进入站台前,他对我说,“处理完那边的事情,立刻回来找你。案子有什么进展,第一时间通知我。”
我点头,叫他放心。
“小光那边,希望能有好消息。”
“我也这么希望。”洛平露出一丝苦笑,“五年了,类似的消息也不是一次两次......总之,我们过两天见。”
黑脸侦探咧着嘴,拍拍我的肩膀,转身走进检票口。
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插着口袋,缓步踱出熙熙攘攘的候车大厅。午后阳光百无聊赖地倾洒下来,风不时嗖嗖吹过,夹带着阵阵萧瑟。
阳光还算舒服,我坐进车里,放倒座椅平躺下来。本想把整个案件再回想一遍,看看是否还有遗漏的地方,但躺下没有多久,瞌睡虫就悄悄爬上眉梢。
大概做了梦。梦中林林总总的,无非是浓雾、奔跑,和茶发女孩远去的背影。
醒来时,太阳已经开始西斜。
我眯起眼睛,阳光穿过全景天窗,在视野中折射成一排排由大到小、呈渐变排列的光圈。光圈随着眼球的移动而旋转。我想起幼年时常玩的万花筒。我曾有两个万花筒,其中一个,中学时送给了沈晓橘,后来,又转到了江雪美手中。很难想象,那个富家大小姐居然从未玩过万花筒,见到时兴奋得像个孩子。
我想起了雪美。等等,雪美?!我坐起了身。
那一晚,晓橘也提到了雪美。两人应当一直保持着联系。她知道些什么也未可知。
我掏出手机,在通讯录中找到雪美的号码,略加犹豫后,按下通话键。
彩铃里的歌声在忙音中终止——雪美没有接听电话。
我下意识长叹一声——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斟酌片刻后,我给雪美发了一条短信,约她晚上六点半在中央大街一家意大利餐馆见面——那是她和晓橘都很中意的西餐馆。我们一起去过几回。我对那里饭菜口味不感冒,但雪美喜欢。
我并不确定雪美是否会应约,我想试试。
看看中控台上的时钟,离六点半还有三个小时。我决定再回案发地点看一看。
来到中海区B路段时,交通已基本恢复正常,一辆警车停在巷口,里面坐着两个警员。我走过去打了招呼,其中一名年纪稍大的警官认识我,痛快地同意了我现场勘察的请求。
深呼吸过后,我再次走向小巷深处。狭长的过道中,自己孤单的脚步声在耳边单调地回荡,好似一种周而复始的低沉叹息。
像昨天一样,我仔细检查了案发现场的每一处细节,从墙壁到废品回收箱,再到整个地面,但所得结果与昨天一致,没有发现新的线索,主要疑点也没有改变——罪犯是如何将晓橘扼死的,不但没有惊动任何人,甚至连挣扎或是反抗都没有发生。实践报告已经证明,晓橘并没有被人迷晕或击晕的迹象,身体也没有被捆绑的痕迹。着实令人费解。
那么,晓橘会不会是死后才被移动到巷子里的?这也说不通。法医报告已排除了移尸的可能性,更何况晓橘的死亡时间在六点之后,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是七点四十分,这段时间天基本已经亮了,路上应当也有不少行人经过,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搬运尸体又不被发现,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站在现场定位线旁,地面很干净,现场固定线的线条显得格外清晰。
等等,我似乎察觉到某种不和谐感。
究竟是什么?我环顾四周,这种不和谐感依然存在,却莫可名状。
天色已经变暗,两旁建筑的阴影宛若两扇渐渐合拢的大门,将狭窄的小巷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光线太暗,使我难以看清小巷中的事物,而我又没有携带手电筒等照明设备,于是,勘察也只好作罢。
我拿出手机,将案发现场的诸多细节一一拍摄下来。
手机上的时钟显示已过五点,考虑到交通状况,从这里到中央大街至少需要一个小时。虽然没收到雪美的回复,我还是决定如约去餐厅等她。
走在小巷之中,夕阳余晖之下,视野被小巷与街道相接的开口分割成灰色、金色、灰色三个独立的部分,它们纵贯于眼前,光与影在交汇处相互吞噬,形成一片暧昧不清的色泽。这种颜色,与我此前感觉的不和谐感,似乎有种相似的意味,但具体哪里相似,自己也说不清。
11
到达餐厅时,刚好六点整。
我坐在靠窗的位子,喝完第三杯咖啡时,雪美出现了。
她在我的对面落座,随后把视线投向窗外,没有正眼看我。
她穿着深紫色的长款外套和白色的百褶衫,染成橙色的长发盘在脑后,头顶依然戴着蓝色的发卡。发卡一侧,镶有天鹅形状的水晶装饰,闪闪发光,分外夺目。
这发卡,本是我高中时候送给晓橘的,雪美似乎也很中意,晓橘便转送给了她。大概真的非常喜爱,时隔这么多年,依旧把它戴在头上——或许更换过一模一样的款式。
雪美的眼圈微红,看得出哭过的样子。虽然精心化了妆,依然掩盖不住憔悴的面色。
江雪美出身的江氏家族,在金融界和政界都有相当影响力。雪美的父亲江正南,正是江家的大当家。雪美作为长女,地位可想而知,可这位如假包换的大小姐,偏偏向往寻常女孩的淳朴生活。江正南对宝贝女儿百依百顺,想上哪所学校就上哪所学校。若非如此,我和晓橘也不大可能同千金大小姐成为同班好友。上高中时,三人时常厮混在一起,逛街、看电影、郊游,几乎形影不离。
自从我离开晓橘后,就再未与雪美有过联络。
“雪美,喝点什么?”我试探地问。
她随意挥了挥手。
我为她要了“贝里尼”。记得她很喜爱这种口味微甜的鸡尾酒。自己点了一杯冰水。
侍者很快将酒端上餐桌。雪美仍一味地盯着窗外,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吸引她。我跟随她的目光看去,那里除了两个发传单的女孩,什么都没有。
“晓橘的事,我很抱歉。”
“对我道歉又有什么用,晓橘都已经不在了。”雪美的话语比杯中的冰水还要清冷,只是在说出晓橘名字的时候,声音略有颤抖。
确实,晓橘已经不在了,道歉也无济于事。
就算无济于事,我也必须做些什么,作为侦探的职责也好,对于自身的救赎也好。
“或许说什么都没有用。但是请你相信,我一定会找出杀害晓橘的凶手,不惜一切代价,赌上我作为侦探,不,作为申健祈的一切。”
我一字一顿地说。到最后,甚至分不清是说给雪美,还是说给自己的。
雪美不语,她咬了咬嘴唇。眼角挂着一滴泪珠,她别过头,轻轻拭去。
“约我出来,是想问什么?”雪美问道。这是她今晚第一次正眼看我的眼睛,“警方也找过我了,你大概也出于相同的理由吧。想知道什么,就直说吧,我会尽量帮忙的——至少为了晓橘。”
“那个——确实是想了解一些有关晓橘的近况。”
雪美看着我,等待我说下去。
“最近这段时间,你是否觉察出她有什么反常的表现?”
“反常的表现?”雪美哼了一声,“自从你离她而去后,晓橘有几天是平平常常度过的?”
我无言以对,只好换了个问题:“晓橘最近有没有与什么特殊的人见过面?”
“特殊的人?”雪美思索了一下,“我和晓橘不在一所大学,她日常接触的人我并不熟悉,也没有听她提起过谁,但是——”
“但是什么?”
“是上周吧,和她逛街时,她曾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是男人的声音。晓橘似乎不想让我听到电话的内容,说了句‘之后再打给你’就匆匆挂掉了。我还曾怀疑她是不是有了新男友。”
“新男友?”
“我也不能确定。你走了之后,晓橘试着交往过两个男朋友,但持续的时间都很短,听说连牵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她甩了。一般情况,有了男朋友她一定会告诉我,这次却只字未提,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电话中男子和晓橘之间的关系。”
“是这样。”我沉思片刻,“晓橘最近有没有在哪里做兼职或者实习?”
雪美摇头。
“她打算参加硕士考试,一直忙课程的事,不可能有闲暇时间打工。”
“那她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收入来源?”
“为什么这么问?”
“晓橘出事那天背的包——好像很贵的样子,她一般不会买那么贵的东西吧?”
“很贵的包?”雪美皱了皱眉,“哦,是那个粉红色的Tous拼接包?”
“对对。有印象?”
“嗯。”雪美点了点头,“那个包我知道,是去年的限量款,已经停产了。我还问了晓橘哪里买到的。她说二手店淘的。所以不会太贵吧?”
雪美口中的“不会太贵”四个字,应当不具备参考价值。
“晓橘买那个包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我说不太好。不过最近才见她背,应该买了没多久。”
“那她的发型呢?是否也是最近才换的?”
“发型?”雪美寻思,眼中闪过了亮光,“晓橘剪掉长发是去年万圣节左右的事情。我们一起参加了个化装Party,本来还说她的黑长直适合扮贞子,结果她竟然剪成了齐肩的短发,还染了颜色——”
“晓橘有没有向你透露过,她想把头发染成茶色的原因?”
“没提起过。”
雪美的声音暗淡下来,她把手插进前额的头发中,看起来有些疲倦。
“不过,在那之后的一段日子,她的情绪好像一直不错,似乎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谁知道没过多久,她就......”
说到这里,雪美再次潸然泪下。
我急忙离开座位,走到她身边,用纸巾替她擦干泪水。她伏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很久,泪水沁透了我的衣领,我能感受到泪滴滑过脖颈时的真实触感。
“对不起,弄湿了你的衣服。”她哭了一阵子,低声说道。
我微笑:“没关系,如果能让你好受些,变成落汤鸡也在所不辞。”
雪美终于破涕为笑。
哭过后,她的情绪好了一些。我们不再谈晓橘的事。我叫来侍者,雪美点了蔬菜汤和地中海沙拉,我则点了奶油通心粉,两人边吃边聊了起来。
最后,雪美谈到她父亲想送她去法国留学的事情。她征求我的看法。
“出国留学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还要取决于你自己的意愿吧。”我说。
“嗯,确实是这样。”
好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雪美合起眼睛,轻声微笑。
晚餐过后,我开车送雪美回家。
雪美住在国立大学附近的高档公寓区。我把车停在公路边的泊车位,和她步行走向公寓的大门。途中,两人都没有说话,彼此间似乎刻意保持着某种距离。
公寓大门前,雪美转过身,向我低声道歉。
我问为何。
她说,是为昨天的那个耳光。或许是为寻求某种安慰,她破天荒地向我靠过来,在我胸前依偎了一会儿。我手足无措地呆站着,还未想好双手该往哪里摆,雪美已离开我的身体,跑进了公寓。
回到停车场的时候,心情莫名沉重起来,孤独感陡升。我驾着Prius V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行驶。公路两旁的路灯宛若催眠师手中的怀表,以相同的间隔从眼前闪过。
开车绕了一大圈,我最后回到了中央大街。我把车停到一处公共停车楼,向此前看到过的那家音乐酒吧走去。
放松一下吧,我心想。
12
酒吧的环境比预想中好很多。装潢典雅,灯光柔和,黑色的大理石吧台与桃木酒柜的搭配颇显几分档次。角落处摆着两台复古的投币式点唱机,墙壁上挂着比萨斜塔和凯旋门的黑白相片。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白人女孩靠在吧台边,抱一把原木吉他自弹自唱,另一个男孩用口琴为她和音。吉他的律动与口琴的悠长交相呼应,将细腻的情思把握得恰到好处。
我向侍者点了加冰的威士忌,随后合起双眼,聆听女孩的演唱。
一曲唱罢,二人起身鞠躬。我也放下酒杯,拍手喝彩。
接下来,是一首轻快的民谣。男孩的乐器由口琴换成手鼓,敲打出跳跃的节拍。
几个打扮时髦的女孩随旋律扭摆腰肢,舞蹈起来。
我下意识看去,发觉她们都穿着款式相似的高领风衣。颜色不同,但共同点是衣领很高,围着厚厚的大毛领子,并用硕大的圆形扣子系起来。
我想起那晚,晓橘也穿了类似的大衣。
正在我寻思的时候,有个女孩冷不防地坐到我旁边的位置上。她用眼角瞄了我一眼,点了和我相同的酒。
我大体能猜出女孩的意图,但今晚并没有猎艳的打算,只是出于男性本能,我偷瞄了她几眼。
女孩同样穿着毛茸茸的高领风衣,不过是短款,衣摆只到腰部上方一点。风衣里面,是深色的花格连衣裙,搭配暗红色的长筒吊带袜。
女孩侧身而坐,交叠起修长的双腿,无论身姿还是容貌都颇为抢眼,但都抵不过她那头火红色的长发。我不由得将视线多停留了一会儿。不仅发色,女孩的穿戴几乎全是红色系的——红风衣、红裙子、红吊带袜、红高跟鞋,还有红色的耳饰和项坠。
这姑娘,到底有多喜欢红色!
女孩察觉到我的目光,勾了勾朱红色的嘴唇,从粉红色的烟盒中取出一支香烟。
“有打火机吗?”她问我。
我轻叹一声,从衣袋里掏出打火机,替女孩点燃香烟。吸了几口香烟,女孩很自然地和我攀谈起来。
她问我做什么职业,我说侦探。她笑了,认定我在骗她,直到我一口气道出——她是学美术出身,家乡在山区,目前做设计或者创意类的工作,她方才相信我的话。
“蛮有趣的,大侦探。你还能看出什么?”
她吸着香烟,像狡黠的猫一样眯起眼睛注视着我。她的眼中有一丝淡淡的蔚蓝。
“真的要说?”我问。
“尽管说。什么都可以。”
“目前单身,之前应该有过男友,大概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时常来酒吧,恕我冒昧,这想必和那个男人有关。”
“哦——很厉害呢!”女孩优雅地熄灭香烟,丝毫不介意我揭穿她的过去,“怎么看出来的?”
“借用福尔摩斯的话来说,不是看,而是观察的结果。”
我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太阳穴。
女孩笑靥如花。她请侍者加了酒,问我要什么,我添了两份加冰的威士忌。心里觉得这女孩也蛮有趣的。
我们聊起推理的事,我给她讲了几件曾经遇到的有趣案件,她掩唇而笑,又说起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洋绘画和古典占卜方面的知识。两样都不是我擅长的领域,只得默默倾听,时而点头应和。
不一会儿,她醉意上头,靠过来把臂肘攀在我的肩膀上,似乎在等我说些什么。
不得不承认,女孩身上的确有什么吸引了我。说不好是举止还是气质——或许称作气息更为妥当。红发女孩身上似乎有什么,与妄想中的女孩颇为相似。
我牵起女孩的手离开吧台,她顺从地随我而去。
时间尚早。中央大街灯火通明,人潮涌动。我陪女孩逛了商场,在小吃街吃了夜宵。之后,在高档酒店开了房间。
我们靠在微凉的墙壁上接吻,当我伸手去解女孩风衣的扣子时,有什么线索如电光火石般在脑海中闪现。我停下手中的动作,思绪迅速穿行到晓橘事件的案发现场。
“想起什么了,侦探先生?”
女孩娇柔的鼻息扑打在脸畔,长长的睫毛如蝴蝶的翅膀,眨了又眨。而我露出一撇豁然开朗的笑意,轻声道:“怎么说呢,你简直点亮了我的黑暗。”
女孩咯咯地笑着,大概没有明白我话中的含义。
事过之后,我和女孩靠在床头,各自吸着香烟。我问她,可否请教一些事情。
“与破案有关?”她把还剩三分之二的烟头在烟灰缸中捻灭。
“确实有关。具体而言,是一些关于穿着上的问题。”
“听起来有些意思。”女孩呼出最后一口烟雾,“说说看,大侦探,我能帮上什么忙。”
她翻身,趴在我的胸口上。
13
次日早晨,当我悠悠醒来时,同床的红发女孩已经离开了。
她把一张便条留在床头柜上,上面写着名字和手机号码。
R子?奇怪的名字。
我随手把纸条撕成几片,丢进垃圾桶。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待我去做。
我给大智警长去了电话,和他约好一小时后在警察总署见面,并希望他能从交通科借调出案发当天早六点到八点中海区B路段的交通监控录像。大智警长对此颇为诧异,说案发现场并不在监控录像的拍摄范围内,否则早就调了。
我卖了个关子,说我自有用处。
挂掉电话,我退了房,在酒店旁边的快餐店买了早餐,而后,步行到停车楼。
走入停车楼时,刚好见到一名清洁工正在打扫地面。为清扫出车辆下面的垃圾,他弯着腰,把扫把伸到车子下面,尘土和垃圾从车底扫出,堆在车位的白线旁边。
白线——
尘土——
这情景好像在哪里见到过,尤其是扫出的尘土所形成的形状。
等等。
我一手拿着早餐,一手掏出手机,调出昨天在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
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那种不和谐感是什么了!
深吸一口气,所有线索在头脑里一一衔接,如一幅散乱的拼图被拼凑完整。
我迫不及待地钻进车子,再次拨通大智警长的电话,要他准备一条地毯和一袋面粉。尽管他的语气不无诧异,但还是答应下来。
挂断电话,我抬起头,透过天窗仰望澄澈的天空,心情分外爽朗。不出意外,不久之后,凶手的身份就将真相大白。
开车离开停车楼时,看管车辆的人员告诉我,Prius V的右后翼子板上有划痕。恨不得下一秒就赶到警察总署的我,哪有心思管什么划痕的事情。
一脚油门踩下去,Prius V如脱兔般向警察总署飞驰而去。
到达警署时,大智警长和两名下属已在昏暗的会议室正襟危坐,桌上的投影仪将灰白的画面投射在幕布上,画面正是中海区B路段的街道。
一踏进会议室,三位刑警立刻向我投来满是迷惑的目光。
“申老弟,你要的东西我们都找来了。监控录像也看了好几遍——如我所说,根本拍摄不到案发现场。被害人、可疑人等也都没有出现在录像之中。”他又补充说,“地毯和面粉还好说,从交通科那边拷贝这些录像可不是容易事,千万别让我们失望。”
“尽管放心好了。”
我信心十足地坐在桌边,喝了一口茶水,清清嗓子,开口说:“首先必须说明——发现尸体的小巷,并非第一案发现场。”
“你是说,被害人不是在巷子里被杀害的?”大智警长手撑下巴,追问。
“是的。真正的谋杀现场另有他处。”
“此话怎讲?”
“诸位,在我说出理由之前,请先调出案发现场采集的照片。”
大智警长点头,取出存储卡插在电脑上,从中调出案发现场的照片,投射到大屏幕上。我请大智警长找出一张被害人颈部的近照。
“请注意这里。”
我走到屏幕前,用手指着衣领处。相片中,晓橘所穿高领风衣的衣领向两边敞开,毛领子歪向一侧,露出苍白的脖颈,凶手拇指及虎口部位留下的扼痕清晰可见。
“各位是否觉得,相片中有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
警员们盯着画面,一个个茫然地摇头。
“好吧,也怪不得诸位。想必,诸位刑警也不会对当前的流行女装有兴趣。”
“流行女装?”三人均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我。
“这方面我本人也是门外汉,不过——”我指指屏幕中衣领的部位,“请看这里,被害人所穿的风衣衣领是完全敞开的,风衣里面是薄薄的单衣。死者被害那天正好赶上寒流侵袭,夜间气温降至零度以下。那么试想,有谁在这种寒冷的温度下,还会敞开衣领,任凭寒风肆灌?这委实说不过去。”
“难道是凶手解开的?”大智警长问。
我摇头。
“换成你是凶手,行凶时,可会特意把被害人的衣领解开,之后再加以扼杀?这样做不仅没有意义,也没有时间。请注意风衣上那个毛茸茸的大领子,就此我专门咨询了穿这种款式风衣的女士。她用自己的衣领做了演示,我亲手实践了一下,不熟悉的话,系上或解开都十分麻烦。”
“那么,是谁解开了被害人的衣领?”大智警长问。
“会不会是金正哲?”刑警阿杰推测道。
“不是他。”我说,“相片中可以看到,被害人佩戴的金项链完好地挂在脖子上。五百元都偷的人,没有理由不偷项链。”
“不是被害人自己,不是凶手,也不是金正哲。总不可能是领子自己打开的吧?”
“我们不妨换个角度考虑。比如,毛领子并不是被人解开的,而是根本就没有系上。”
“可是——哦,原来如此。”大智警长终于开了窍,“所以,你才会认为行凶现场另有他处。”
“没错。案发时,被害人根本没有穿风衣。那件风衣,是死后才被人穿在身上的。至于真正的案发地点,应当是在比较温暖的室内环境中。为了伪造成室外被害的假象,凶手在行凶后,才把风衣穿在被害人身上,不知是嫌麻烦还是不得要领,未能把风衣的衣领扣好,而留下了这一漏洞。”
“等等,申老弟。”大智警长打断了我,“我承认你的推理很有道理,但是法医出具的验尸报告中明确说明,被害人死后并没有被挪动过的迹象。这一点,法医是不可能搞错的。”
“一般情况下的确如此。可是,如果凶手本身也了解法医学知识的话,就另当别论了。诸位都清楚,法医主要依靠尸斑的位置来判断尸体是否被人移动过。一般窒息性死亡的案例,被害人死亡后半小时左右,尸斑即可显现。尸斑的分布位置、形状,及压迫物的花纹等,直接体现出被害人死亡时的姿态、姿态变化以及变化的时间。倘若凶手也知晓这种鉴定方法,他只要在行凶后尸斑尚未形成的三十分钟之内完成尸体的移动即可瞒过法医的眼睛。”
“所以凶手才会急急忙忙地给被害者穿衣而忽略了领子的问题。”大智警长手托下巴思忖道。
“并非如此。我所说的情形,在这个案子里并不适用。”
“哎?”大智警长抬起头,露出诧异的表情。
“诸位,请看照片。”我请大智警长将相片换为尸体的全身照。“从照片可以看出,尸体被发现时,被害人的双臂呈祈祷状蜷缩在身体前,若尸体处于松弛状态,受重力和肌肉舒张力的影响,这种姿势是很难保持的。换句话说,尸体被移动到第二现场——即中海区的巷子里时,尸僵已经产生。而尸僵通常在死者死去一到三小时之间才会产生。那时,尸斑早已出现了。”
“申老弟,别卖关子了。凶手到底是怎么欺瞒过法医的?”
“其实简单得很。只要在移动过程中,让尸体始终保持同一个姿态就可以了。”
“要怎么做?”大智警长迫不及待地问。
“是这样的,今天早上,我吃了个墨西哥鸡卷。”
“墨西哥鸡卷?”
“是的,您应当也吃过吧?”
“申老弟,我只想知道的是凶手移动尸体的方法!”
“实际上,凶手移动尸体的方法正与制作鸡肉卷如出一辙。我们暂且称之为‘鸡肉卷搬运法’好了。”我半握起拳头,形成一个卷的形状,“凶手给被害人穿好风衣,仔细清理了残留在被害人身体上,以及指甲缝内的残留物,完成这些作业,三十分钟绰绰有余。接下来,凶手找来——或是事先就已准备好——一个充当面饼的工具。”
“面饼?”
“是的。地毯、草席或其他结实的毯状物都可以。在尸斑出现前,凶手将尸体置于毯状物之上,用毯子把尸体卷在中央——形状恰如快餐店出售的鸡肉卷。如此一来,尸体的姿态就被固定于毯状物之中。诸位不妨回想一下,尸体被发现时,身体笔直,两臂蜷在胸前这种姿态,其正是由于死者被卷住的结果。这样,无论如何移动,被束缚在毯子里的尸体都不会改变其姿态,而卷状物四面受力均匀,不会在尸体上留下明显的勒痕。只要保证移动过程中,尸体始终处于水平状态,失去流动性的血液就会在重力的作用下凝聚到尸体下部,形成尸斑,且与正常状态下的尸斑无异。”
三位刑警同时发出低呼。
而我的推理,才刚刚开始。
“就这样,凶手将卷好的尸体拖到车子里——”
“车子?你是说,移尸的过程中还用到了汽车?”
“当然。就算尸体被卷了起来,凶手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扛着尸体招摇过市。关于车型,商务车或是旅行车的可能性比较大,普通轿车的空间不足容纳尸体的长度,更大的车辆则另有不便。凶手把载有尸体的汽车行驶到中海区B路段,将车反向倒入小巷内。仅仅是倒车而已,不会太引人注意。况且小巷的宽度与汽车接近,街上行人的视线基本被车身遮挡,看不到车子后面的情况,这样一来,汽车就成了凶手搬运尸体的天然掩体。接下来,凶手打开后备厢,提出被卷好的尸体,将其放置在废品回收箱后面的位置,展开毯子,暴露出尸体,再小心地将毯子从尸体下面抽出。这时尸僵已开始出现,抽出毯子的过程不会造成尸体姿态的改变。如此一来,凶手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一次完美的移尸。”
解说完成,我环视目瞪口呆的刑警三人组,将杯中的茶水喝完。
“那么,诸位有何看法?”
大智警长同两名刑警交换眼神后,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确实是很精彩的推理,申老弟,不过关于这个春卷搬运法——”
“是鸡肉卷。”
“好吧。你说得虽然头头是道,但仅仅是推测而已,需要有直接的证据来支撑这一手法的可行性。”
“有的。”
这一回,我要求警长调出尸体挪走后的现场照片。照片中只有破旧的墙壁、脏兮兮的地面和醒目的白色固定线。
看了相片,我已十拿九稳。
“第一次勘查现场的时候,我就感觉到某种难以言状的不协调感。今天早上,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想通了这种不协调感的所在。”
三名警官盯着硕大的相片看了数秒,面面相觑。
“申老弟,你说的不协调感到底指什么?”
“所谓可疑之处,无非有两种——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以及本该发生的事情却没有发生。而相较于前者,我们更容易忽略后者。就像这张相片中,并非多了什么可疑物,而是,少了什么。再说得直白一点,是地面上少了什么。”
“难道是——”阿杰刑警突然喊出声,“墙壁的碎片!”
“对!就是墙皮的碎片。”我打个响指,“小巷两侧的墙壁年久风化,散落的墙皮碎片随处可见。然而,唯独尸体所在的地面干干净净,简直就像被人清扫过一般。若仔细看的话,甚至能看出一个隐约的方形区域。阿杰警官,拜托你在会议室里腾出一块区域,把事先准备好的面粉均匀撒在上面,不要太厚,面积至少要三米见方。”
阿杰警官立即行动起来。
“申老弟,你这又要干吗?”大智警长问。
“当然是现场还原试验。”我答道。
等待阿杰警官在地面撒面粉的间隙,我查看了大智警长找来的地毯。尺寸正合我意。
我请阿杰警官把地毯铺到撒满面粉的地面上。随后,叫来负责上茶的女警员,让她躺在地毯上,保持跟尸体被发现时一样的姿态,并且尽可能绷紧身体,一如发生尸僵后的尸体。接下来,请另一位刑警把地毯从女警员身体下面撤出来,前提是保证她的身体不发生移动。
两人很快就圆满完成了我的要求——地毯被抽了出来,女警员则像晓橘那样,笔直地躺在地上。周围的地面,果然隐约形成一个与案发现场一致的方形区域,区域内的面粉比区域外少得多。
大智警长拍着我的肩膀,对我的推理赞不绝口,阿杰警官也一脸敬佩。
在两名刑警收拾会议室的空当儿,我给大智警长讲解了监控录像的使用方法。
我简单画了中海区B路段的草图。小巷一头是死路,另一头的巷口通往中海区B路段主要街道。小巷附近并没有探头,但中海区B路段两侧各有一个十字路口,我们不妨称其为路口A和路口B。在这两个路口,都安装有24小时运转的交通监控探头。
A、B路口之间,除了小巷外,再无其他岔路,这意味着一辆汽车只要通过A路口驶入,除非中途停车或掉头,否则势必也会经过B路口。反之亦然。两路口间的距离约为600米,一辆汽车以每小时30公里到60公里的正常时速经过两个路口的间隔时间大约在40秒到70秒之间。早间时段,堵车的概率近乎为零,而若遇到红灯,最慢也不会超过三分钟,而凶手若要在小巷中完成移尸,这点时间是远远不够的。
根据上述理论,我们所要做的事情,是通过监控录像,记录下从被害人死亡到尸体被发现这段时间,每一辆汽车途经A、B两个路口所间隔的时长。无论从哪一边驶入、哪一边驶出,只要时间间隔大于三分钟,就有凶手的嫌疑——当然,时间间隔愈大,嫌疑就越大。
大智警长表示赞同。我自己也对此方案也颇有自信。若要移动尸体,汽车是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只要汽车驶入该路段,就不可能逃过监控探头的眼睛。
想到这里,我不禁心跳加速,喉咙干燥起来。
接下来的三十分钟里,会议室一片沉静。我、大智警长以及另外两名警员聚精会神地盯着画面中几乎固定不变的场景,时而低头在笔记本上做下记录。
然而,当方形幕布中的色调,由黑夜变为白昼,画面右上角显示的时间标记越来越接近末尾,满足嫌疑条件的车辆仍迟迟没有出现。
时间的沙漏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希望也如细沙般一点一滴泯灭。
大智警长开始不住地摸脑袋,两位刑警也显露出失望的神色,只有我仍锲而不舍地将视线紧锁在画面中央——直到画面定格,录像戛然停止。
没有出现。
罪犯的汽车没有出现。
中海区B路段本就不是高峰路段,那天又恰逢周末公休,早时段的车可谓寥寥无几,其中,通过两个路口的车辆,最长用时两分半,最短的甚至不足三十秒——显然超速了,但那是交通科的事情,与我们无关。唯一在路段中停留的汽车,是许正淳的垃圾回收车,可他的嫌疑已被排除。
——也就是说,真正的嫌疑犯并未出现!
这不可能。
我不断审查自己的推理是否存在漏洞之处。但大脑却并不配合我的脑内作业。心跳的速率和呼吸的节奏都陡然加快,空气仿佛变得稀薄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
罪犯的线索明明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却又如一阵青烟随风散去。
“喂,申老弟!”绷紧的心绪被大智警长打断,“恐怕,我们要另行调查了。”
“另行调查?”
警方的一句“另行调查”,可能拖上一个月、一年或者更久。那样的话,晓橘的冤屈,要到何日才能昭雪?
我不敢设想,无法设想——哪怕稍有触及,脑内的神经就会拧成麻花。
“大智警长,请再给些时间,我们可以重新看一遍录像。”
我的语气中,竟出现一丝恳求的意味。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大智叹息着说,“但事实上,我们四个人同时记录了车辆通过的时间,漏掉其中某一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你也应该清楚才对吧,这样无休止地看下去,倒不如思考些其他办法更有效率。”
“如果各位刑警有其他工作,请尽管去做好了,留我一人在这里也可以。”
“这......”
大智警长见我如此坚持,只得耸耸肩膀,勉强答应下来。他告诫我,录像不得拷贝,晚些时候,他会亲自取走。
他看看表,说给我四个小时。
目送三人离开后,我回到座位,把录像倒回开始的地方重头播放。
这一回,我不仅记录了汽车经过的情况,还特别留意了汽车之外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但同样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再一次倒带,从头来过。
整整一个下午,我独自坐在黑暗的会议室里,眼前不断重复的,只有相同的路口,忽明忽灭的交通信号灯,和不时晃过的车灯轨迹。没有丝毫色彩,没有丝毫新意,当然,也没有那辆本应在中途停下的汽车。相似的图像,犹如永无止境地滚动的灰色沙丘,起伏不定,翻滚不停。而我则在这片沙漠中渐渐迷失了方向——直到眼前一阵眩晕,作呕感从胃部涌上胸口。
大智警长回到会议室时,我已关闭了投影仪,像个被抛弃在森林中的猎犬,失魂落魄地呆坐在黑暗之中。
口中不住泛酸,胃中大概只剩下酸水了。
如果说这是一场对弈,那么此刻,我已被对手杀得体无完肤。那个狡猾的凶犯,似乎早在棋局之初就已准确判断出我的棋路——以致招招封阻,步步扼杀。我仿佛能够听到他在暗处窃笑的声音,而我连他的影子都触及不到。
大智警长说,他已经派警员再次询问了便利店的店员,那女孩很肯定地表示,案发当天的整个夜晚都没有车辆驶入小巷,她拍胸脯打包票,说她生来敏感,任何风吹草动她都能注意得到,更不要说汽车的引擎声了。
“申老弟,我该下班了,你也早些回去吧!”大智警长最后说道。
14
走出警察总署大门时,天已全黑。几条带状的云朵模糊地飘浮在夜空中,如某种黏稠的不祥之物,令人心生不安。
我垂头丧气地走到停车场,打开Prius V的车门,一屁股瘫坐在驾驶座上,心灰意冷。我掏出手机,给洛平去了电话,询问小光的情况。
“又是个觊觎赏金的骗子,我两句话就把他打回了原形!”洛平的声音响亮依旧,“明早回去找你。你那边可有进展?”
我不知该说“有”还是“没有”,干脆默不作声。
“到T市前打个电话,我去车站接你。案件的事见面再谈吧!”
“老兄,你还好吧?”
“嗯,很好。”我撒谎说。
回到住所时,时间不早了。我按下车库大门的开关,铝合金卷帘门隆隆升起。
停好车子,熄灭引擎。走下车时,我突然想起早上停车场的管理员说车的后翼子板上有划痕。我绕到车身后面去查看。果然,后翼子板侧面有两道明显的划痕,长大约五厘米左右,已经露出底漆,上面还附着些许深绿色的痕迹。
第一眼看去时,只是思量是否有必要送去维修厂喷漆。接下来的一秒,我的瞳孔急剧扩张,身体传来一阵战栗。我咽了咽口水,取出手机。手在抖,没有拿稳,手机“啪”地掉在了地上。我颤颤巍巍地拾起手机,用了很久才找出昨天在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那个废品回收箱。
照片中,在回收箱边缘大约高三十到四十厘米的位置,有个小小的凹痕。凹痕的漆面已被磨去,同样留下两条伤痕——与车子后翼子板上的划痕完全吻合。
我侧着头,再次对比汽车上的划痕——光线的缘故,颜色有所偏差,但是墨绿色这一点毋庸置疑。
头脑有些眩晕,就像做梦一样。
仿佛有个声音,在耳边战战兢兢地说——我从没有把车开进过那小巷,没有!这是巧合,一定是巧合!然而,另一个声音却在冰冷地陈述:Prius V是混合动力驱动,低速行驶时引擎不会介入,不存在噪声。深蓝色的车身在暗处更是极佳的保护色。
“不,别开玩笑了!”我像疯子一样,在无人的车库里大喊着跑进屋内,重重地将门撞上,锁死,如同想把尾随身后的什么阻拦在外。
屋里没有开灯,我喘着粗气,摸索到冰箱旁。打开冰箱,里面只剩下可乐,我取出一罐一饮而尽。冰冷的液体滑过喉咙,使我冷静几分。
靠着冰箱坐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什么跟过来,我才起身走进客厅。
我在沙发前坐下,借窗口透进的光亮环视房间,熟悉的环境使人略感安心。
平板电视的待机灯依然亮着,和洛平一起玩过的游戏机像忠实的小狗立在电视旁。茶几上,两只游戏手柄和几罐喝剩的可乐遥相呼应,沙发上昨晚为洛平准备的枕头、被子被叠好摆在一旁。
我给洛平拿了新的被子,是因为毛毯不见了。那是一张很大很厚的新西兰毛毯,包裹尸体再理想不过了。
不对,不是这样的!
那个声音又阴魂不散地回响起来,简直要把我逼疯了,心中唯一的念头是要找到那条倒霉的毯子,证明它从没有包裹过什么尸体。
我行动起来,从一层到二层,从客厅到卧室,从书柜到衣橱,从床底到书桌,我将整座房子翻了个底儿朝天——可是,哪里都没有毯子的踪影。
毛毯——似乎伴随某种信念——一并沉入阴暗的海底,消失不见了。
看着被翻得一团糟的房间,心头茫然一片。想闭上眼睛大睡一觉,可脑细胞仍在不屈不挠地运转。
我想起前天早上醒来时,一片狼藉的桌面、被挤到边缘的电脑,和被移动过的书桌。
法医报告称,尸体左侧胯部有轻微瘀伤。
晓橘的身高大约160厘米——我半屈着身体,模拟出与晓橘相近的高度,与书桌进行比对,桌面边缘刚好位于胯骨的旁边,完全无误。
这回,我像被岩石击中的帕拉墨得斯一般,重重倒在床上。
尽管主观的一面仍无法接受,但客观的那一面,已向我发出最后通牒:
“是你,是你杀害了沈晓橘,杀害了自己的青梅竹马——就在这个房子里,就在这间卧室中——”
反驳的声音越来越软弱、越来越茫然失措。
我在床上躺了几分钟,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突然感到奇怪,我没有理由要杀她不可,更何况死亡时间也对不上——晓橘被害时,我还在床上睡觉。
是啊,我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一切都只是巧合罢了。
“哈——哈......”
我生硬地笑着,笑声仿佛不是从我口中——而是从某个硬邦邦的石头缝里发出的。与此同时,吹喇叭的小人从挂钟里探出头来——十一点了。
这么晚了......
我仰望天花板,身体极度疲乏。想睡,可无论怎样,我都不愿再在房间中停留,好似无形的压力不断从四面八方挤压着室内的空气,叫人喘不过气。
跌跌撞撞走出房间。去哪儿?
抬起头,天空中一颗星星都没有。不祥的云团仍在弥漫。
15
独自一人,游走在临近午夜的街头。
住宅的灯光大多都已熄灭,只有不远处的甜品店还在营业,粉色的招牌散发出柔和的光。我对甜食不感兴趣,但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没有其他更好的去处。
风呼啸地吹来,我紧紧衣衫,朝甜品店走去。
推开店门。店里一片暖色系的装潢。我走到柜台前,系着粉色围裙的女孩在点单台旁边热情地招呼。
“您来了!欢迎光临。”
女服务生梳着两股长辫子,很讨人欢喜。
我愣了一下:“你认识我?”
“当然了。您以前不是常和一个可爱的妹妹过来吗?”
“可爱的妹妹?”
“嗯,她今天没来吗?”女孩看看我的身后,确定没有所谓的“可爱妹妹”,继而又问,“今天您打算点什么?”
我猜她大概认错人了,便摊开餐单,点了热可可和一些干果。
女孩一边录入电脑,一边又笑问:“不来点儿冰激凌?”
“冰激凌?这种天气,你想冻死我?”我轻笑,从口袋里取出钱包。
“哎?前天比今天还要冷,您不是也买了很多回去?”
“什么?”我一怔,“不可能的,你记错人了,这家店我还是第一次来。”
“您是在跟我开玩笑,申先生?”
“你知道我的名字?”
我彻底惊呆了。
“您不记得我了?前天您还来过呀!深更半夜的,您一个人急急忙忙跑来,要了五大桶各种味道的冰激凌,说要带去朋友家开派对,顺便打包了好多干冰。可是真不少呢,起码保存两个小时没有问题。”
钱包“啪”地掉在地上。
“您——您还好吧?”女孩吓了一跳,“是我说错了什么吗?真的对不起,对不起!”
“不不不!”我颤颤巍巍地捡起钱包,声音都颤抖起来,“你——你一定记错了,我从没在大半夜买过什么冰激凌,绝对没有过。我也不认识你,见都没见过。”
“申先生,您这样说太过分——”女孩很受打击,沮丧地说,“不可能记错的,那天很晚了,店里只有您一位客人。对了,您还说现金不够,刷了信用卡。”
说着,女孩从抽屉里拿出一沓凭条,翻了翻,从中抽出一张递给我。
凭条上的日期正是晓橘出事那一天,交易时间是凌晨4点38分,下面是我的亲笔签名。
我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没有喝热可可,也没有取干果。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像一架废铜烂铁制成的破机器人一样,把凭条还给女孩,随后转身,僵直着身子走出甜品店。
记不太清是如何回家的——至少庆幸自己没有跌倒在半途。否则,可能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最后冻死在这寒冷的冬夜。
我像一盘散沙倾倒在沙发上。没有开灯,我把自己困在黑暗中,什么都不想去做,什么都不想去想。
最后一块拼图碎片已经集齐——以一种令人尴尬的、猝不及防的方式。
案件全貌已经一览无余。这一次,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破解真相时的兴奋,取而代之的只有恐惧,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将凶手指向同一个人。
“是你杀了你的青梅竹马,你这个凶手!”
脑海里的声音,宣告了结案陈词。
想笑,表情肌却坚硬如磐石。目光空洞地遥望天花板。
恍然间,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反正自己也记不得了,何不索性顺其自然,权当不知道好了。前面的掩藏工作已相当到位,也布下足够的迷阵,现在只要把剩下的证据也一并消除——
等等,我在想什么!
我猛地坐直身体。
如果这样做,不就真真正正地成了一名罪犯吗!
可是——不是罪犯,我又是什么?
一瞬间,仿佛有什么刺入胸腔。我弯下腰,双手紧紧捂住胸口,无形的鲜血喷涌而出,将周遭的世界染满污秽。
我到底算什么?这些年来,对真相的苦苦追求又算什么?曾经的执着与信念难道就如此付诸东流吗?我突然想起多年前龙崎老爹的一句忠告,他说“破案,要从心开始”。
我的心,究竟是怎样想的?我试着倾听自己心的声音。然而那里空空如也。
我依稀看到了什么。龙崎老爹。他还是那副酒气熏天的样子,回到中海区的小屋,枪套啊,警官证啊,随手丢到桌上,震得廉价的台灯左摇右晃。他走过来,拿过我手中的书。“阿加莎·克里斯蒂啊......”他打了个酒嗝儿,点起一支香烟,“这种杜撰出来的东西有什么意义,写在纸上的死者感觉不到有痛苦,编造出的罪犯也体会不到内心的拷问。”老爹把书扔到一旁,“我给你讲几个真实的案件吧——”
老爹刚要开口,却突然被拉掉了电源,眼前漆黑一片。
渐渐地,我看到一个蓝色的身影飘荡而至。
我松了一口气。
终于见到你了。还以为你不会出现了。
我与她面对面,但判断不出距离。似近在咫尺,又似远在天涯。她颔首不语,一席蔚蓝的衣裙飘飘荡荡,淡蓝色双眸中噙着泪水。她用近乎哀求的声调对我说:“健祈,你要保护好自己,我不要你受到任何伤害——”
就在那一刻,我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
自己究竟在哪里坠入梦乡了呢?
谁知道呢!都不重要了。我想,我已找到最重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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