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〇年,永春,致广洽法师

广洽法师道席:

所谈之事,由余思维。《金刚经》序文,请费范九居士撰并书写。彼之文字书法皆佳。其序文之意,即依仁者所写示者告彼,由彼斟酌变通可也。签条,拟请子恺居士写。经名为正行,下方或写“弘一书写”字样。因余之名字,若冠于经名之上,似不恭敬也。其式如下:

金刚般若波罗密经

……书写……

演音疏

此签条可以题字大写,印时再随宜缩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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