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尼康FM2

蓝天白云,叶黄枫红,草绿水清。深秋的太子湾公园色彩斑斓。

我肩扛三脚架,胸口挂着艾玛的尼康(NIKON)FM2。这款1982年推出的单反胶片相机成为尼康畅销时间最长的相机,直到2001年才停产。其经典的外观,铝合金的机身,做工精良,可靠性高,极端耐温性、抗冲击等全天候特点几乎成为户外专业摄影者的标配。

我因一篇来自国外战地记者对此相机的使用文章而就此“中毒”。我自己的国产海鸥DF130相机外观就是模仿FM2的款式。没想到艾玛带来的竟是这款“神机”,加上面对这么漂亮气质的模特,我艺术的创作激情油然而生。

刨去技术理论,摄影的秘诀十分简单,无非是好风景或是好模特。相对而言,如何去发现才是真本事。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推崇与佩服“纪录摄影”(①指以纪录为第一目的,对客观事物进行真实影像反映的图片摄影。按照纪录影像的方式和追求的价值不同来划分,纪录摄影分为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的原因。我始终认为那才是真正体现摄影师价值的摄影类型。

我们是下午去公园的,多云天气,对户外人像来说还算比较适合。但因为是胶片机,光圈、速度、景深、测光啥的要先计算好,不然就是在浪费胶卷。相对于现在数码相机的无脑按快门,更有摄影的乐趣和成就感,也是之所以有“摄影师”这一称谓的重要原因。

正所谓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现代数码相机的出现,在大大降低摄影技巧门槛、更便捷有效的同时,也让摄影失去了它的灵魂。

阳光斜照的时候是摄影的黄金时段,风光、户外人像都是如此。在体验了几张“神机”的性能后,我和艾玛坐进了公园里的茶座——等待太阳西斜。

“歌迷会几次活动你都没去啊!”我挑了个话题。

“是啊,退我会费!”她故作嗔状。

“男朋友不让也怪不得我啦。”

“哎……”她叹了口气:“他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你可以认为这是爱,但它是有代价的。”她话锋一转:“不过,除了这一点,他是个不错的人。”

“那他该是你结婚的对象喽?”

“应该是吧。他正在努力赚钱。”她笑了起来:“我是个很依赖对方的人,他能够满足我任何刁蛮要求。”

我很少看到艾玛的笑容,这一刻,我感到她对男友的那份信任。

“他是我第一个正式的男朋友。”她看着茶杯:“我是个既简单又安于现状的人,如果那个人能达到我的标准,即使他有一点缺憾,我也能够认同。人无完人嘛。”

“我怎么觉得你男朋友很幸运啊。”我道:“一般来说漂亮女孩总会起一点波澜。”

“说得是喔!我是不是太傻了啊?”她半开玩笑:“回去把他休了。”

“哈哈!”

“云嫣怎么样,在哪儿高就啊?”她长睫毛微颤,瞥了我一眼,岔开了话题。

“她去广州了。但我有种不详的预感。”我实话实说。

“个性方面来说,你和她似乎不太合拍。”她看着远处的景色:“但奇怪你们之间怎么会有聊不完的天。”我明白她是指我在二楼的那段日子,对于这个,我也解释不了。

“对她你准备怎么打算?”

“和你男朋友一样,先努力赚钱呗。”我笑道:“其他的听由天命吧!”

“可惜了……其实你应该去搞艺术。”她目光依旧在远处:“摄影、画画不都是你专长吗?”

“没办法,经济是一切的基础。”我苦笑道:“梦想什么的先得靠边站。”

艾玛纤细的手指不断地转着茶杯,看着公园里的花草,眼神带着难以猜测的表情:

“你喜欢什么花?”

“玫瑰。”

“树呢?”

“枫树。”

“呵!”她脸上再次扬起迷人的微笑,沉吟了会:“我的内心与我表露的外在气质还是很有差距的。其实我属于感性的人,喜欢美术、音乐、艺术类的东西。去外地玩我第一个目标不是景点,而是博物馆或美术馆;喜欢在剧场里听现场演奏的感觉;喜欢一切艺术相关的东西,比如造型抽象的装饰品,别致的家具,还有你以前每天在摆弄的花艺……但他对这些都毫无感觉……”

“兴趣也是可以培养的,时间有的是,你慢慢来嘛。”我笑道。同时对她的表述略感意外,在我眼里她是个现实的物质女孩。

“没用的!这是自幼形成的,就像天赋一样。”

“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东西,只能扬长避短慢慢磨合。”我说。

“那倒是,有一生的时间来磨合呢!”

不清楚她这是赞同还是讥讽,她抬头看了看天色,终结了我们的谈话:“光线差不多了吧?”

“是的。”我看了下天空,站起身来:“对了,你喜欢的花和树是什么呢?”

“你想知道?”她冷冷的目光接触到我。

“嗯。”

“刚才你已帮我回答了。”她挽起挎包,离开茶座。

太子湾深秋下午的浮光掠影里,随着尼康FM2咔嚓咔嚓的快门声,柯达胶卷为艾玛留下了青春靓丽的时光。三天后我正式去湖畔办理辞职手续,晚上邀了光、孟寒、冬子、囡宝、艾玛、殷红、张莹七个到我家吃了一顿饭,也算是与共事多年的朋友们一个告别。

我奇怪的是艾玛也来了:破天荒第一次她男朋友没拦着她。临走时她把我叫到一边,给了我两张那天拍的她最满意的照片。我的相册里第一次有了女孩的照片。

告别湖畔的最后一天,我特意去了趟绿杨路的小花圃——我割舍不下这几年里与三爹、二叔的情分。

在小花圃干活的日子,只要赶上饭点,我必在花圃和三爹二叔一块儿吃。这主要是为了乘机改善下他们的伙食,平时他俩太节约了。通常我会骑车去附近的卤味店买些荤菜,再拎上两瓶啤酒,在花房里和他们有滋有味地喝上一顿。席间听他们讲酒村烟村的趣事,常常笑得我喘不过气来。

虽然他们年龄比我大得多,但农民的身份令我感到轻松,没有压力。不过,今天我准备请他俩开洋荤——去外面吃馆子。

我傍晚到的,在院门外就听到二叔扯着尖厉的嗓子在唱“绍兴大板”。这是浙江绍兴一带的地方戏曲,因临近的越剧(嵊县,现嵊州)名气太大,“绍兴大板”几乎绝种。

站在花房空地上的二叔看到我进来,整个人定格在一个戏曲动作上,唱声也卡了壳。他的脸红扑扑的,显然刚喝了酒。

“吃过晚饭了?”我有些意外:“还想请你们出去吃一顿呢!”

“你不知道我们四点就开饭?”除了睡觉,手上永远夹着烟的三爹从花房里出来。

我哑口无言,心想只能改天了。在花房简陋偏屋的折叠桌旁,我拿出包里的两条“西湖”牌香烟和两瓶“四特酒”,摆在桌子上:“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说出口又后悔了,不知俩老农是否听懂,故加了一句:“我从单位辞职了。”

“啥?这么好的工作不做啦?!”三爹瞪起了眼睛。

他来过宾馆一次,去人事部报道签字。结果还是我代签的——他不识字。但在他眼里,酒店的大堂华丽如皇帝的金銮殿,穿旗袍的迎宾小姐似仙女下凡……在设施豪华、冬暖夏凉、美女环簇的环境下摆花弄草还拿不菲的薪水,简直就是神仙般的工作。

“人家肯定有更好的差使在等着呐!”二叔把刚泡的像树叶般的茶端给我。到底年轻几岁,还明些事理:“别这么破费,不好意思的!”

“我准备自己给自己打工。”我呷了口茶,尽是苦味:“我租了个店面卖磁带唱片。”

“现在的年轻人……”我的话可能超出三爹认知的边界,他习惯地翻了翻白眼:“不过,还是要祝贺你开张大吉,生意兴隆!”

“谢谢你这些年对我们的照顾,有空常来喔!”二叔笑眯眯拿起“四特酒”抚摩着,眼里露出猎人看到猎物时的光芒。

唱片店的日子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充满激情,我多数时间整天发呆似地坐在柜台里听歌。新开的店,虽在车站旁,但看热闹的多,出手的人少。非常无聊。

云嫣也没有音讯,我曾给她姑妈家去过一封信,如泥牛入海,想必如她所说已去了珠海。

一天午后,店里同时进来了几个人,以为大生意上门,让快要瞌睡的我精神一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戴眼镜的胖子拿着Chicago(芝加哥乐队)的一张唱片为友人讲解,英文很标准。他让我明白Chicago和“芝加哥”音译原来有多么的不同。

接着胖子跟我聊了会,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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