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叙述就从0岁开始吧,阳光太好容易引起我说话的欲望,对着阳光我得尽情发泄我的讲演欲,所以把故事从0岁开始说起是个不错的主意。

在娘胎里我死不承认自己是个人渣,我想那时性别还是个问题,最基本的特征大概还没有显现出来怎能辨别出这个人将来是不是人渣呢?因此,我一向对别人津津乐道自己在娘胎里还是个好同志。我在子宫里呆的时间满长的,据说那时没有什么预产期那么先进的预测,只知道我肯定是超过十个月才探出头的,因为先前有两个哥哥做了革命性的铺垫,所以我出来没费什么劲,我母亲也少了不少的疼痛。俗话说,老小是宝,不知道跟这个有没有关系。

在子宫里呆长了突然接触到如此刺眼的光亮我显然不太适应,无论如何他们怎么叫我、拍我,我都无动于衷,只要别把我自然长成的发型弄乱就行。不但不睁眼,我还不哭,不哭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那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得冒着被他们说成哑巴的压力,那种世俗的压力不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但是我做到了,想必这是做人渣的基础吧。

子宫里的温暖和舒适是外界所不能比的,我一出来就头顶冒汗,那可是夏季里最炎热的时段,我无法改变不在七月底出生的命运,我宁愿选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冬里诞生,可是命运就是命运,它是容不得你改变丝毫的,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相信我这一生的命运无法被更改,即便我不想成为一名对人民无益的人渣。

一个伟人的诞生一般都有什么星来提前昭示天下的,我那读大学的表姐懂的不少,她告诉我出生那天有个彗星出现,为此我独自窃喜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又得知那星还有个别称:扫帚星,为此,我又郁闷了很多年,照此形势看,估计此生是逃脱不了这些阴霾的包围了。

我喜欢尿尿。呵呵,这不是人之常情,这是我的一个爱好,我好不容易才习惯这个爱好。我尿尿是看对象的,我讨厌的人几乎都被我尿过,比如隔壁家养了六头猪的一身臭味的张大婶,自远方来却两手空空的表姨,家门口那个黄鼻涕过剩的王二狗等等都被我整过。其实我没有整人的偏好,只是他们太烦人,我一看到他们龇牙咧嘴的过来抱我,无所顾忌的抚摸我的皮肤,甚至拨弄我那无辜的小弟弟,我就立马的浑身不自在,但我不哭,哭不是我的本性,因此我尿,尿到他们怕为止。不过我挺佩服他们的,他们对我的尿不但没有厌恶之情,反而有好喜之势,那时我想到了一个词汇:变态。

瞧,我挺早熟的,是吧!

我对我喜欢的人还是很守规矩的,对于一个印象不错的人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莫过于顺从。我顺从于那些我喜欢的人无休止的抚摸我,调戏我,揉搓我,按捏我……我没有反感,我只有现在才知道的快感。我不朝他们身上尿尿,就是有,我也憋着,我决不尿,我怕他们忽然离开我,把我递给我不喜欢的人的怀抱,那样,我会生不如死。这大概就是喜欢和憎恶的最鲜明的表达方式吧!这种方式一直持续到我成年,对自己的爱人,亲人,朋友。只是后来的表达方式不是尿尿,而是直接的行动,语言。

这个世界跟我同时成长的有很多人,他们遍布全球每个角落,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几个玩伴,有男有女。其中我最开心和女孩在一起,我想这是作为人渣必备的条件吧!小花就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的出生地不在合肥,而是六安。那是安徽省的另一个城市。我出生的时候,它还不是城市,在行政划分上,它属于一个区级县城。说县城是我委琐的表达方式,因为我根本不住在县城,也就是最繁华的地区。我住在最不繁华的地方,它落后得很,它有很多尘土,很多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高耸林立的蓖麻……

我穿着开裆裤和小花玩耍,整天都在泥土中打滚。我家后墙是广阔无边的沙滩,我和小花大部分时间就在那儿厮混,我的童稚期和朦胧的性启蒙期就从那过来的。

我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奇怪我和小花的构造为何有天壤之别,我习惯拿自己的男性资本作为炫耀,这从小花的父母眼中可以看出来,他们看我的眼神极具暧昧之情,好象要一口把我给吞下去,只是每次一看到她老爸的龅牙我就怕,这要是吞了我,还没进胃道估计就被磕个半死不活。因此,小花的爸爸一来找她回家吃饭,我就不寒而栗的直往后退,那绝对不是我的个性,可是我现在相信那不是我的错,实在是因为她老爸的龅牙长得足够水准。

六岁应该可以记忆的吧!有一天我家来了很多人,其中就有小花的爸爸---龅牙苏苏。我口吃不清,常常把叔叔喊成苏苏,这种谐音是我们每个人年幼时的经典语录。听他们的意思,好象要我喊龅牙叔叔为爹。奶奶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我对龅牙充满无边的恐惧,还要我叫他爹!我当时就尿了,尿的一地都是,我只能以此来发泄对这些人的极度不满,然而他们却放肆的大笑,说:哟,老章家的儿子随地撒尿呢!

我埋着头,看见说话的,笑的最欢的是前庄红白喜事都经常出现的屠夫王三。我狠狠的盯着他,心里非常恶毒的想:你敢来抱我啊?我非撒你一身不可!或者我就牺牲下让你亲一口,我非把你鼻子咬下来不可,反正我牙正痒得很,就如同你杀猪时磨的尖利的刀口!

屠夫就是屠夫,他非但没有从我眼中审视出我的恶毒和不怀好意,反而更具挑衅般的走到我跟前,弯下腰拽着我的小鸡鸡,说:这个玩意就是好,能尿尿还能娶媳妇呢!他说话就说话,还把嘴巴张的老大,够嚣张的!我想报复他,可惜一泡尿在刚才一不小心被解决了,现在真是有心无“尿”啊!

搞了半天,我算是了解到他们的大概意思了。我父母和小花的父母想把我和小花订娃娃亲。太意外了,早说我就省了那泡尿。小花成为我媳妇,我是一千个愿意啊,一万个求之不得啊!

有必要来描绘下小花的样貌和脾性。

小花的名字很朴素,跟小狗小猫一样,很平凡,但是又比我们那个村的什么王二狗,张小猫的不知排场多少倍。小花身高大概有100公分,体重也就40多斤,三围没量过,但照我们孩子国的标准去评定,小花的身材算得上一极棒!她走路很稳,不象四岁孩子普遍存在的左右摇摆现象,她还很注重形象,不会为了一件心仪的玩具没有得到而嚎啕大哭,更不会满地打滚,这点,连我有时都自叹不如。以六岁时我的眼光看,小花是我们村里同年龄层的村花。她跟我玩得很好,还经常含情脉脉的盯着我看,当然,那时我是不知道有含情脉脉这个词的,以我现在的回忆来看,用热情火辣也不为过。

外表的美不代表什么,心灵美才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小花是从不和我抢玩具的,但她喜欢和别人抢,然后抢到就交给我,我一般奖励她的方式就是在她肉嘟嘟的脸上亲一口,她会立刻脸红起来。我发觉她很不简单,知道女孩子的脸红会讨男孩的喜欢,她深谙羞涩之道。

以上诸种让我综合出,小花还是暗暗喜欢我的,那是一种孩子似的喜欢,非常单纯的与肉欲无关的喜欢,而现在却无法再有这样的感觉了。值得说明的是,我同样也是喜欢小花的,所以,听到要我和她订娃娃亲,简直就是正中我下怀啊!

订娃娃亲的仪式也相当有意思,这节描写要是少了,就如同人生失去最美好的记忆一般平淡无奇。

他们把我们放到一张桌子的最上方,我和小花俨然成了在场所有人中辈分最高的的两个,他们对我们充满了无尽的崇敬之情,个个嬉笑颜开,我当时就想到了一个字:俗!可是我依然很开心他们能把我放在小花的身旁而没有半点羊入狼口的担心,我肥嘟嘟的脑袋和可爱的天真无邪的眼睛让他们看起来绝对不会想到人渣就是这样长成的。摸着良心讲,我觉得自己的长相欺骗了所有善良的人,我没有他们认为或者想象中的那么好,虽然小花喜欢着我,我也喜欢着小花,可我依然觉得跟她订娃娃亲是她上辈子肯定欠我的。这辈子把自己托付给这么个不争气的东西。

他们让我们模仿大人们的游戏,按着我和小花的头相互拜天地,小花立刻脸红起来,这点我一直在奇怪,是她早熟呢,还是她原本就有脸红的习惯?我也欲擒故纵的按照他们的意思低下了头,看上去好象我并不太情愿,事实上那不过是我施与的一个小小的障眼法而已,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作为男性所必备的高傲和权威,他们一定认为老章家的老三真不是个简单人物,连小花这样漂亮的女孩都不太情愿,将来必是大将之材,内心我却巴不得早点成人娶了小花,天天看着她,对着她浇水,给她足够的阳光,让她茁壮成长,那将是一项多么甜蜜的事业啊!

拜天地的仪式很快结束,根据我对大人们成亲的程序总结认为,接下来应该闹洞房或者直接入洞房,那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抱抱小花了。这个愿望在我心里早就成型,只是经历一次被其他同年龄的土匪们的恶斗后,我就不敢再有奢望了。他们说的也对,小花又不是我媳妇,凭什么我来抱?有了这个仪式,我他妈还怕谁啊?我看谁敢不让我抱,我那龅牙苏苏非磕死他不可!

可惜,事与愿违,拜了小天地后,他们就把我们从椅子上赶了下来,还说,玩去,别在这挡大人事!奶奶地,又是那个杀猪的王三在对我指手画脚,我算是看透了大人,需要我们时跟孙子似的,不需要时,我们就跟孙子似的,我义愤填膺!

我自顾拉起小花的手,附在她的耳边悄悄的说,走,我们去沙滩入洞房去!小花害羞的点点头,脸立刻又红了起来。

其实,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洞房的意思,我是依据现在的心情去勾忆早已逝去的年少岁月。小花也决不懂得洞房的意思,她的脸红已经不属于偶然因素,因为她非常明白我高兴她的脸红,由此,她又逃脱不了投怀送抱的嫌疑。

我对省城的向往,就象现在我对文学的向往,某些人对金钱的向往,充满了虔诚和浮躁。但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会真的生活在省城里,那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姑娘个个长的俊俏,猪羊头头肥肥壮壮,大米饭不用抢来抢去.听说,尿尿都在家里解决……于是,我怀着如同对雷锋叔叔般的崇敬,开始了对省城的膜拜。

知道合肥这个名字,是去过几次省城念过大学的表姐涎着脸告诉我的,她把对省城毫不含蓄的热情转嫁给了我,我不但继续保持那份热情,更对表姐的见多识广表达了我滔滔不绝的景仰。

我父亲的故事,我会在另一部小说里有详尽的描述,这里就不再赘述,简而概之,他是一个相当有个性的人。因为对爷爷的极度不满,他揭竿而起,非常杵逆不道的殴打了我的爷爷,我爷爷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和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绅士风度,他强压自己的怒火,任由我父亲因为内心的惶恐不安连夜逃到了----合肥。

我妈带我们哥仨在老家生活了三年后,我爸托人带信说,他在合肥混出了个人样,让我们娘四个过去跟他过。我娘的热情程度远不如我们哥仨,她对土地的依恋胜于对对诸多美好生活的向往,她一天不拿锄头手就痒,半天不给田园浇粪就忐忑不安,她还说,剥麻是她一生最大的乐趣,到了省城还会有这乐趣吗?我说,娘,您千万别失望,没有麻给您剥,您就把我的皮当麻剥了吧!我娘瞪了我一眼,说,死孩子,我们去就是喽!

除了常穿的衣服外,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该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剩下的大件东西,比如大木床,床头柜,塑料盆等统统作人情送人了。当然,也并非白送,我们的慷慨换到了许多类似发财,平安,福分等吉祥的祝辞,并以略微虚伪的表情流露出对我们无限不舍之情。

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小花。

八岁的我正上一年级,六岁的小花跟我同班。她不象是学习的料,算术和语文我绝对是她的偶像,考试一般都是我罩着她,而她也满足了我无限膨胀的欲望,例如带烤山芋给我吃,放玉米棒子在我书包里,在我文具盒里放二分钱给我买画片拍,甚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替我背书包……现在想来,我那时真够人渣的,什么事都让她干,这不是在摧残祖国的小花骨朵儿嘛!

小花对我的好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在去省城的头天晚上,我突然决定,为了我心爱的小花不去他妈的什么省城。

我趁着月黑风高之时去找小花,在离她家100米的地方有个臭水沟,由于我的过度紧张和精神恍惚,竟不小心掉进去一只腿,弄得满腿臭味,我不但没有怨恨,反而乐了:这正好让小花知道我的决心所在啊!小花看到我果然大吃一惊,以为我被哪个小流氓按倒在水沟里猛戳了几拳,问我怎搞的?我整了整头发说:我不准备去合肥了。

她又大吃一惊,连忙问:为什么?

我上前一步紧紧拽着她的小手说,我走,你怎么办?

小花迅速扭过头去,双手撮弄着小辫子,我绕到她跟前,看见她牙齿正咬着下嘴唇,非常之害羞的不言一语,我说:你说话啊!

她看着我,想了想说:去吧,那是一个好地方!

我不干!我大声的表白自己的心迹,“我不会丢下你!”

小花突然抓住我的手,这下临到我大吃一惊,并且被她吓了一跳。她柔声细语的说,“去吧,等你在那过好了,我就去找你,那时我们也长大了,肯定会过上比现在还好的生活。”

“可是……”我依依不舍的说,“……我真的不想离开你啊!”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虚伪,曾经对省城的美好憧憬大大超过对我和小花未来好日子的憧憬,现在跟她说这些毫无力气的决心明显让我感觉底气不足。

“好吗?”她又问我,但更象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我得承认自己是个伪君子,她说“好吗”时,我心里其实舒了长长的一口气,既去了我想去的地方,又带着小花的希望而去,多少使我离开的理由显得更冠冕堂皇。

“好,我答应你,”我努力用极不情愿的语态挤出这几个字,“可是,你得答应我个条件,这样我去的才安心。”

“嫁给我!”我脱口而出。

小花死死的拿眼神勾着我,脸色并没有变红,这让我很意外,她怎么突然就不害羞了呢?难道我吓着她了?她那可爱的脸庞,非但没有发红反而变的煞白,转而又有些发紫,继而又发青。

我正在纳闷中,她的眼睛突然绿光直闪,小手拿捏着我的双手,激动的说:“真的吗?”

“真的真的真的。”我急猴猴的回答道。

呵呵,我们看来都激动异常,我更是首当其冲,甚至觉得有些厚颜无耻,小小年纪竟敢私订终身,看来我天生就是人渣胚子。

小花的高兴劲溢于言表,她坚定的说,“你去吧,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嗯嗯。”我点点头,“你一定要去找我噢!”

有了小花的旨令,我立刻安下心来,朝着小花的面颊“啵”了一口(这是杀猪王三教我的,我已学会很多年),说:“我去了。”小花万分不舍的目送着我离开。我弓着腰,象虾米一样,三步并两步往家里赶,嘴巴不时发出“嘿嘿”的怪异之声。

我妈看到我终于回家,大声骂我:“死孩子,明早就要走了,还乱跑什么?”

我低声说:“我拉屎去了。”

我妈又说:“快去睡,早点起床坐车去合肥。”

我高兴的大跳,嘴巴说:“要坐大汽车喽,要坐大汽车喽!呜呜……”

我妈懒得理我,转身就走,嘴巴嘟哝了一句:坐屁汽车,有拖拉机坐就不错了……

在那个时候,能坐拖拉机也挺拽的,就象坐敞蓬跑车一样,无非是把脑袋留给大自然,不象被隔板挡着让人感觉郁闷,略有不同的便是外观上和速度上有些出入,整体上还是能体验到现在比较流行的“飞”的感觉,只是在“飞”的时候,嘴巴里会不由自主的崩出“靠”!

拖拉机是我老舅找人搞的,我们娘四个按年龄大小一字排开,我最小就蹲在拖拉机最后面,精神颇为紧张,稍微不小心就有掉下去的危险。早上的冷风“飕飕”的刮着,我的鼻涕也“哗哗”的流着。

我妈说我大哥:“你怎把老小放在最后头?多不安全!”

我哥说:“他抓得很紧,不会掉下去的。”

“你们在后头看着他,别搞掉下去了!”我妈说。

我立刻抹了把鼻涕,信心百倍的说:“不会的,娘唉,我抓得死着呢,你放心!”

我妈看看我,不再理我。我幼小的身躯在崎岖不平的土路上一歪三颠的晃来晃去,头晕倒不怕,只是止不住流下的鼻涕随着拖拉机的摇摆也作抛物线运动,那滋味实在难受。

路程是坎坷不平的,但想象是绝对美好的。我在拖拉机上展开了异想天开的想象。我就要面对一个崭新的世界了,那是一个被叫作“省城”的地方,它的意义在于,它没有我们那个地方过于夸张的尘土,猫狗不会随地大小便,不需要我们费尽力气从几十米的地底下提水,也没有逢到下雨就抗洪的茅草屋。当然我也明白,它也不会有我们那地方一望无边的沙滩,没有高耸入云的蓖麻,没有喧哗热闹的人群。我也相信,少了大粪的滋润,过多靠自来水灌溉的蔬菜也绝对没有我们那的蔬菜味道正点。

将近三个小时的颠簸,我们终于看到了两个大大的字:合肥。虽然因为风雨把“肥”字的月给磨损掉,但我对它无比的崇敬非但没有丝毫减少,反而达到了**,我仔细的琢磨着“合巴”是怎样令人心驰神往,可惜仅仅一会,我就听到了我父亲的喊叫:到了,到了,快下车……

我父亲在约好的地方等着我们,我两年后第一眼瞧见他,觉得他很有了些气质,与在家乡时的空洞和空虚是有天壤之别的,现在的他精神很饱满,印堂发红,脸面干净。大概因为寒冷的缘故,鼻子被冻的红通通的,连鼻涕也若隐若现,与我的摇摇欲坠交相辉映,我和他若忘情的来个拥抱,外人看过来肯定认为父子情深,但那样彼此鼻涕肯定会弄脏对方肩膀。

我妈看到我爸依旧没有显示出兴高采烈的神情,反而是我爸见到我们咧着嘴笑个不停。

“到了,到了,这就是合肥。”我爸说。

“这就是合肥呀?”我妈问。

“可不是吗,漂亮吧?”

我妈露出不屑的笑容,说:“屁,看不出来,不就马路宽点,车子多点吗?”

我赶紧补充道:“还有大房子呢!”

跟着我爸走了十分钟,到了一个厂区,我爸指着前方一片平顶说:“看看,大工厂,我就在那上班。”

“爸爸,爸爸,你干的是什么呀?”我迫不及待的问。

“全是机械活,讲了你也不懂,小孩子只有把书读好了,长大才能象爸爸这样有出息。”

嘿嘿,我爸真幽默,说我是小孩子,我都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媳妇就是老婆,老婆就该洞房这些大道理,仅仅给我定义为小孩子?别让我表面的幼稚把心理的早熟给遮盖住,那样就不是一分为二的看待事物喽!

我爸住的是单身宿舍,因为我们的到来,他重新申请了宿舍,单位领导也相当体恤员工,特地给他分了三居室的房子。我站在房子的外面,连脚步都迈不动了,实在是因为这样的房子太有特色了,根本就出乎我的意料。这是用茅草铺盖的屋顶,顶部中央是用油毡遮盖并压了几块砖头以防止大风把茅草刮的漫天轻舞飞扬。砖头放的也令人生畏,如果你不以百米赛跑的速度钻进屋内,随时都有被砖头突然滑下而砸烂你脑袋的可能。

不知道屋内怎么样,我和哥赶紧钻了进去。

走进去发现空间满大的,对得起三室的标准。墙壁被粉刷的灰白,水泥地面不是很平整,自来水我没发现,但是电灯比在老家用的煤油灯亮不少倍,然而抬起头来看屋顶,它所透过来的光亮好象又比电灯亮了些。

这样的环境与没来之前是不相伯仲的,甚至跨过了我所能承受的底线,究其原因大概有三个:

一是我想象力过于丰富;

二是省城与县城是一个爹妈生的,爹妈很公道;

三是我父亲混得太倒,领导没有给他省城的标准。

第一点是我的错,暂且不追究,第二点谁的错都不是,也无法追究,第三点是大有文章的。事实上我不能埋怨父亲,他一个人能在这儿扎根,还把我们都接到这边,本身就是一个成功人士的典范,至于想象中的美好环境,那需要更多时间通过一家子的共同努力去创造,因此,我极其虚伪的对父亲央求:我要读书!

父亲摸着我的脑袋,说:“好,明天就送你去读书,给老章家挣个颜面。”

大哥二哥因为学籍没有转过来,所以得等一段时间才能上学,而我可以直接从一年级读起,不需要什么手续。

我父亲带我往老师面前一站,我小腿肚直打闪。作为学生,骨子里永远都有惧怕走进办公室的心理阴影,那多半是要挨老师的训,再加上周围一大片四眼老师透过镜片折射过来贼溜溜的眼神,不由得你不寒而栗。

“你的孩子得考一下试,因为我们这都是从学前班念起的,直接上一年级必须通过我们的考试。”眼前这个年龄颇大戴着眼镜的女老师,眼珠子翻到眼镜上方,盯着我说。

我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考什么鸟试啊,可我爸说:“没问题,我孩子上过一年级,连学前班的试都过不了,不就成傻子了吗?!”

老师给了张试卷给我,我躲到一个角落里开始做题。

我考过不少试,可是这边的试卷跟六安那边的区别很大,比如32这个数字,试卷上印刷的间隙很大,有道题目是这样的:()+2=32,我理所当然在()里填上1,以为后面的2是旁边那道题里的呢!还有一道是:()+10=29,我傻眼了,这题咱没学过,只好蒙个12进去。这样的事是千真万确可不是跟各位盖的,在我到合肥的初级阶段,这个经历是我最难忘的。最后,四眼老师撇着嘴对我父亲说:“还是从学前班开始念吧!”

父亲乜了我一眼,脱口而出:娘的!

我心想:玩了,我完整成了一傻子!

从学前班开始读意味着多交一年学费,少赚一年钱,这一反一正令我父亲大为光火,他甚至要对我动武,几欲图谋对我实施体罚。一看架势不对,我就停住脚步让他先走,他也不好意思专程回过头来对我拳打脚踢。他与我爷爷的共同点就是面子还是应该保存的,只是他的脾气很臭,这点我爷爷在世的话肯定自叹弗如。

我觉得自己是个傻子,是因为来老家上了半年学,好歹也算了半年算术,到这儿却混个一窍不通。从学前班开始念,我并不反对,但以这样的方式我感觉无法接受,这是对我智慧的极大侮辱和莫大讽刺。想当年在学校学的还可以啊,怎么到这儿就水土不服了呢?这么阿Q的想想,心里舒坦多了。

我们哥几个好奇父亲的工作,老是哀求他带我们参观他的工作地,后来终于亲眼看到了我父亲工作的情况。他所说的机械化,我看到是在手工强力操作完毕后,按下控制钮的瞬间动作,这又与我的想象力相去甚远。我发觉父亲若当个作家,把幻想力和描述力赋予文字,一定会大有所成。

父亲帮母亲在同单位找了份临时工作,按件计酬,大哥二哥暂时不需要上学,就常去帮她,一个月也能有一两百的收入,日子过得很是惬意,生活稳定又惯常,我无聊了几个月后,开始了正规的求学道路。

年后的寒假结束,我直接插班到安徽省合肥市夏刚小学学前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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