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的炒作

近年来,不少人在炒作一些书籍,这些书籍其实本身的内容很差,但是特别赚人眼球,书商因此赚了大钱。

即便如此,说起书商中的炒作高手,现代人比民国人差得很远,如小巫见大巫。且看民国年间发生的“武侯秘籍”炒作事件,当事三方对“武侯秘籍”版权的激烈争夺,瞒天过海,引得天下人随起心动,真是大气魄、大手笔,令人对其厚黑之术感慨不已。

关中某世家子,祖先曾在陕西某县西南石壁中发现一批古代帛书,其中数卷经专家考证审定为蜀汉丞相诸葛武侯所著,乃武侯在行军途中用以占卜战事胜败的秘籍,与时下社会流传的金钱神课等算命书绝不相同。

其中预测的汉代以来重大事件与后来的历史事实完全相符,如能认真阅读,大到国家存亡,小至个人吉凶,尽可知晓。现因家道中落,且有重大变故,急需款项,故将该书特地从关中携来申城,待价而沽。如有兴趣者,请速来某地联系洽谈,过期不候!

正在大家对此将信将疑之际,后续的东西跟进了。数日后,在两报同样版面,又刊出了某书局委托某大律师代表购买该书版权的声明:前日关中某姓出售诸葛武侯秘籍一事,其版权已由本书局与该姓协商订立契约,以重价购得。因无书名,故委请某史学家定名为《诸葛武侯未来预知术》。本书局考虑到该珍籍系某姓世代相传,恐有族人异议而发生争执,故特登报声明。如有异议者,请在一个月内由族人共同洽商解决,凡有利权出入与本书局概不相干。逾期即按契约规定,将该书公开出版发行。

版权之争不断升级,火药味越来越浓,看来少不了打官司来解决,这更加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笔战仍在继续。数日后,某大律师又代表某书局登报警告说:“关于《诸葛武侯未来预知术》一书,该姓族内对出售版权发生争执,纯系某姓族内私事,与书局买主概无牵涉。且局方已预付定金,订立出版契约,完全符合法律手续,岂可因族人内讧而任意毁约。本律师特此警告,今后如再发生任何影响本局利益的事端,即当依法呈请法律解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三方各执一词,都不妥协。接下来只能去对簿公堂了,此时,自然是赚足了眼球。很快,某书局以关中某姓“诈取钱财、制造事端”为由,委托某律师向租界会审公廨提起诉讼,被告为出让该书收取定洋者与反对出售者。

开庭时,大家都蜂拥而至。三方当事人都委托律师代表,原告、被告没有一个亲自出庭。在法庭上,律师们唇枪舌剑,唾沫飞溅,法庭辩论十分激烈,旁听席上坐满了好奇的看客。但开庭多次,均未判决。最后由法官调解,达成三方和解协议:该书版权仍由某书局收购,但为照顾该族利益,书局自动增添售价若干,所得由该族公议,在族内按股均分。于是,一场热闹异常的官司,就此宣告结束。

民国的牛人就是多,连骗子都如此高智商,炒作炒的也是高水平,令人不齿之余,也不得叹其骗术之高明。现在很多作家炒作品,估计手段也没有这二位这么高明。

不过,这样的闹剧在现在是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可见,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时间只有50年,所以这部所谓的武侯秘籍,即便是真的,也早就变成我们所说的公版书了,可以任意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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