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噩梦重临和梦游杀人猜想

次日晚上,我就接到了吴岩的电话,他说按照我提示的线索,已经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就在我以为可以至此退出此案调查的时候,却再次接到了吴岩的求助。

那是他告诉我找到犯罪嫌疑人后的第三天。

电话里,他希望我能去一趟特案科。

我推托道:“我已经帮你们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审讯录口供就是你们的工作了。”

吴岩语气凝重地说:“你还是来一趟吧,这案件……似乎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

我本已安排好了行程,由于吴岩的临时命令,我只好和客户改约。

虽然有些不悦,但我还是第一时间赶了过去。

我下了车,正准备上楼,却见吴岩坐在另外一辆车里,他招呼我上车,我坐进车子,问道:“这是去哪儿?”

路上,吴岩向我说起了那个犯罪嫌疑人。

“他叫林培勋。”吴岩点了一根烟,然后摇下车窗,“那天潜梦结束后,特案科联合工商及工信部门,按照你提供的线索进行了全面筛查,确实有一家叫恒辉的物流公司符合筛查条件,他们公司在一年前定制了一批工服和工帽,与我们在秦沐雪梦里看到的多胞胎男人穿戴基本一致。随后,我们以体检名义对公司全体男性员工进行了摸排,通过采集指纹进行比对,锁定了目标嫌疑人林培勋。特案科又采集了他的血样进行DNA鉴定,与警方在现场采集的不明血迹系同一人,基本可以确定他就是犯罪嫌疑人!”

吴岩交给我一张信息单:

林培勋,男,1987年11月7日出生,东闽市人,单身,高中学历,高中毕业后先后在多家餐厅和KTV担任服务员。2011年5月至今,供职于东周市恒辉物流公司。

后面还有更详细的履历。

“既然证据确凿,还有什么问题呢?”我有些困惑。

“我们第一时间审讯了林培勋,对于警方所说的,他全盘否认,他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秦沐雪,更不可能虐待伤害,甚至想要杀害对方,至于我说的3·23系列失踪案的另外两名失踪者,他也一并否认了。”

“那他如何解释秦沐雪身上留有他的血迹,现场还有他的指纹呢?”

“不知道。”吴岩吐了一个烟圈,“他说他也不知道,他恳求我们相信他,他根本不会做绑架伤害的事情。”

“这种否认可没什么技术含量。”我淡淡地说。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吴岩无奈一笑。

“当时?”我反问道,“看来你现在改变看法了?”

“虽然林培勋否认了警方的说法,但证据是不会说谎的,不过仅通过血迹比对并不能完全钉死林培勋。”吴岩话锋一转,“就在此时,秦沐雪醒了!”

“就在今天早上,我接到医院主治医生的电话,他说秦沐雪苏醒了。”吴岩点点头。

“太好了。”兴奋之余,我又有些失落,“不过她的眼睛被挖了,无法辨认凶手了。”

“虽然无法辨认凶手,但她还可以提供其他信息。”吴岩继续道,“我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在医生和其家人的陪同下,我对她进行了询问,她在平稳情绪后,大致描述了凶手的外貌、身形和穿着,基本和林培勋一致。

“根据秦沐雪叙述,案发当天晚上,她和丈夫吵架后,独自外出闲逛,边听歌边散步,走着走着,才发现自己走到了一条僻静公路上,她感到有点害怕,转身准备回家。结果就在这时候,她被人袭击了。她被抬上车子,恍惚中记下了对方的车牌号,尾号是726,而林培勋名下正好有一辆飞度轿车,车牌尾号正是726,结合调取的该时段社区监控,林培勋确实下楼,驾车驶离了公寓!”

“这算是找到新证据了。”我稍稍松了一口气。

“不过,林培勋对于这些也是全盘否定,当他看到视频后,直呼不敢相信,他说当时自己在家睡觉,根本不可能离开,可能是别人偷用了他的车子,也可能是监控出了问题。总之,视频里驾车离开的绝不是他。”吴岩意味深长地说,“但这个说法却被社区保安老靳否定了,他说最近几个月,这辆车子经常在午夜时分离开,他看到车子里坐的就是林培勋。”

“看来是板上钉钉了!”

“在秦沐雪后来的叙述中,”吴岩话锋一转,“她说醒来后,被带到一个阴暗潮湿的房间,她乞求对方放过自己,对方非但不听,还用各种方式虐待她,这样持续了三天,在第三天晚上,对方先是逼迫她录制了一段告别录音,然后用剃刀挖掉了她的眼睛。”

“那她是怎么逃脱的呢?”

“她说在剃刀扎进眼睛的瞬间,精神彻底崩溃了,她发出惨叫,便失去了意识。”指尖的香烟彻底燃尽,吴岩抖落了烟头,“她再醒来的时候,并未听到凶手的声音,同时她还发现捆绑自己的皮带松开了,她就这么一边摸索,一边逃了出去,在离开前,她感觉自己踩到了人腿,但不能确定对方是谁。当她跌跌撞撞来到公路上的时候,由于极度恐惧和疲惫而再度昏迷。”

“犯罪嫌疑人为什么突然放弃了对秦沐雪的控制和虐待,任由她逃离呢?这不是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吗?”听完吴岩的叙述,我追问道,“还有,秦沐雪逃离之时触碰到的是谁的腿,是犯罪嫌疑人的,还是另一个被绑架者的?”

“我也非常好奇,不过更让我在意的是秦沐雪透露了一个惊天秘密!”车子在一个红灯前面停了下来。

“什么秘密?”我侧眼看了看他。

“她说她在十二年前就被绑架过!”吴岩面色凝重地说。

“十二年前就被绑架过?”我突然想到了7·19系列失踪案件。

“没错,秦沐雪说当时被绑架的还有另外两个女孩,她们三人先后被绑架,然后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绑架者轮流折磨强奸她们,并用剃刀剔她们的肉以取乐,还让她们录制了告别录音。就在她们感觉脱身无望之时,那个绑架者却突然不出现了,她们三人才想了办法逃离。”

“这么说来,3·23系列失踪案很可能就是7·19系列失踪案的继续了。”我感叹道,“那另外两个逃脱的女孩呢?”

“另外两个女孩正是梁园和白小希!”红灯变成了绿灯,车子缓缓启动。“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上来说,她们三人是漏网之鱼,十二年前侥幸逃脱,十二年后再次被盯上,这也就解释了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在选择对象的年龄上发生了变化。”

我突然想到离开梦境前,重新拼凑起来的多胞胎男人对她说:“你逃了这么久,还是没有逃掉。”

当时我还疑惑他说这话的意思,也怀疑秦沐雪和犯罪嫌疑人存在某种交集,经吴岩这么一说,所有信息便一一对应上了。

这也可以解释秦沐雪梦中极端恐惧的来源了,她面临的不仅仅是死亡的威胁,还有来自十二年后重新被猎杀的险境!

“如果十二年前,秦沐雪三人被绑架虐待,为什么她们逃脱后没有报警呢?”

“一旦报警,势必惊动各方,引发媒体关注,她们被囚禁强奸的事情就会曝光,平静生活也会被打破。”吴岩叹息道,“因此她们选择了保持缄默,随后相继去外地求学,互不联系。若干年后,当年被猎杀的恐惧逐渐消解,她们又陆续回到了东周市。其实,从她们放弃报警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缓慢滑向了十二年后的险境。”

“那问题也来了,如果林培勋是7·19和3·23两起系列失踪案的凶手,年龄上并不符合。林培勋是1987年出生,今年二十五岁,而十二年前才十二三岁,且当时他在读初中,还是封闭学校,不论时间、动机以及完成性上都是不可能的!”

“没错,秦沐雪也说两次绑架她的人并非同一个人,十二年前的绑架者身形比较胖,个头不高,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十二年后的绑架者却是高瘦型,年龄在三十岁左右。”

“如果不是同一人,那就是模仿者了。”我推测道,“很多美国罪案剧里都会出现的,凶手被抓获或死亡,会有模仿者出现,或许林培勋是以模仿者或继承者身份出现的。”

“现阶段,这也是唯一的可能性了。”吴岩点点头,“当年7·19系列失踪案发生后,虽然有相关报道,但媒体得到的核心信息并不多,且当时的案件负责人是我,掌握案件核心信息的除了办案人员,就只有真凶一人了。”

“两个凶手,却掌握了同样的作案细节,他们之间一定有着密切联系!”我们在看守所见到林培勋的时候,他整个人看起来颓废至极。

“我想问你一个技术性的问题?”

“人……人可能在梦游状态下……”吴岩仍旧有些犹豫,“杀人吗?”

“梦游状态下杀人?”我错愕地看着吴岩。

“是不是感觉我的问题很蠢?”他干涩一笑。

“为什么会突然提到梦游状态下杀人呢?”

“林培勋被拘留后,他说如果证据都指向了他,那他就是在梦游的时候做了这一切。”吴岩解释说。

“他患有梦游症?”我反问道。

“在走访时,林的同事曾提及一起值班时,他经常会半夜突然起来,像僵尸一样转悠,还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然后再回去睡觉,看起来像梦游,有一次还把值班同事打伤了。林被拘留后,负责看守的民警也说他出现了梦游行为。我随即让芮童联系了林的父母,他们也证实这种情况在他小时候就出现了,一直持续到现在,林的父母还说,他们家族中不少人都有梦游症。”

我明白了吴岩的想法,他不想放过任何一种可能,哪怕是普通人听起来匪夷所思的东西。

梦游(Somnambulate),是睡眠中自行下床行动,后再回床继续睡眠的怪异现象。

梦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生理现象,一般认为是睡眠障碍的一种。

据统计,梦游的人数约占总人口的1%~16%,主要发生在儿童期,大多数集中在六至十二岁,成年人有梦游行为大多是从儿童时代遗留下来的。

睡眠分为REM(快速眼动睡眠)和NREM(非快速眼动睡眠)。

REM一般是梦境发生最多的时期,伴随着近清醒状态的脑电波和不停的眼动。

NREM包括一至四四个阶段,研究指出,有梦游行为的人的脑波显示在NREM的第三、第四阶段。

因此,梦游事实上与做梦无关。

关于梦游成因的研究仍在进行,现阶段已确定很多因素可以导致梦游,最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1.遗传因素:如果父母兄妹患有梦游症的话,那么其出现梦游的概率会比普通人高出十倍以上;

2.睡眠状况:睡眠不足或不规律,经常醉酒,服用某些镇静药物、神经兴奋剂或抗组胺药物等,也有可能造成梦游;

3.疾病相关:精神类疾病,或者机体类疾病,比如心律失常、发烧、胃食管反流、哮喘发作、癫痫发作等。

林培勋的梦游应该是由遗传因素造成的。

“我也接触过部分梦游症病例,梦游方式五花八门,有寻常的,也有离奇的,吃东西、打电话、性行为甚至开车等等,可以说梦游后一切皆有可能。”我解释说,“大多数梦游症患者清醒后对于睡眠期间的行动一无所知,少部分记忆模糊,不敢确定是梦游,以为自己只是做梦,并且对于梦游经历具有应激性,比如说谎、否认等其他行为转移。至于梦游杀人的案例,我是没有接触过,不过确实有这种案例发生过。”

案例一:1987年,加拿大多伦多二十三岁男子肯尼斯·帕克斯因挪用公款偿还赌债而被解雇,晚上在家看电视,随后在沙发上睡着。半夜时分,他站起来,开车行驶二十三公里到达岳母家,并用刀刺死了岳母。行凶后他回到家,可能醒过来了,随后开车到附近警察局自首。法庭陪审团考虑到帕克斯有梦游史,也不存在明显的杀人动机,最终判其无罪。(发病因素:遗传因素、睡眠状况)

案例二:2010年,来自威尔士的布莱恩·托马斯在结婚四十周年纪念日这天,和妻子在外露营,夜晚,托马斯做了一个噩梦并勒死了自己的妻子。心理学家指出,托马斯患有一种能让他在睡眠中失去控制的睡眠障碍。最终,托马斯被判无罪。(发病因素:疾病相关)

“这么说,就是可以做到了?”吴岩追问道。

“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我尽量措辞准确。

“那还是有这种可能了。”吴岩紧追不舍。

“即便你证明林培勋是在梦游状态下完成犯罪,这一切不是他的主观行为,但他作案的空间和工具,甚至是虐待以及录制告别录音的行为呢?总不能也是在梦游状态下准备的吧,最重要的是,他掌握了案件的核心信息。”我明白吴岩所想,梦游状态下确实可能完成杀人行为,但如此精确地作案,恐怕无法用简单的“梦游”二字来解释。

“没错,有些事情确实是梦游状态下无法做到的。”吴岩无奈地叹气道,“因此我想让你潜入林培勋的梦境,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新线索。”

因为我也非常好奇,林培勋到底是不是3·23系列失踪案的元凶。

如果他是,那他和7·19系列失踪案的凶手有何关系,是模仿继承?

如果他不是,那虐待现场为何会有他的指纹及血迹,是被人陷害还是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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