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陈振羽
第109章 陈振羽周红缨拿著那份揉皱的报纸,直接在路口坐上了一辆路过的电车,往军区大院的方向走。
电车的铁轨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单调的摩擦声,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外面的阳光透过满是灰尘的玻璃照进来,晃得人眼睛发酸。
报纸被她叠成了方块,紧紧压在膝盖上,手指在上头无意识地用力,指甲几乎要透过薄薄的纸张抠进肉里。
油墨的味道混合著车厢里的汗味,让人胸口发闷,她转过头看著窗外不断倒退的街景,脑子里全是刚才那张黑白照片上的脸。
下了车,走过一条宽阔的林荫道,就是军区大院的岗哨大门,两名穿著绿军装的哨兵背著步枪笔挺地站在太阳底下,
周红缨踩著满地细碎的法国梧桐光斑,一步步走回那个她从小长大的地方。
大院里的红砖小楼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冠里,家家户户的院墙上都爬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空气里飘著谁家厨房里传出来的红烧肉香味。
她推开自家院子的黑色铁栅栏门,保姆王妈正在水井边洗著一把水灵的空心菜,听见动静抬起头,脸上挂起和蔼的笑。
“红缨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报社里不忙了吗,锅里刚炖上你爱吃的小排骨,还要等一会儿才能吃饭。”
周红缨勉强扯了一下嘴角,脚下的步子没有停,径直往屋内走。
“我有点头疼,先上楼躺会儿,吃饭不用叫我了。”
她顺著打蜡的木楼梯往二楼走,脚下的皮鞋跟踩在木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动,在这个空旷安静的房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推开自己的房门,她把手里的布包扔在椅子上,走到衣柜前,脱下那身在报社里为了显得合群而穿得灰色工作服。
换上一条质地极好的纯棉家居长裙,柔软的布料贴著皮肤,带来一丝微凉的触感,稍稍平复了她心底的燥热。
周红缨走到梳妆台前坐下,看著镜子里的自己。
她的五官生得极其清秀端庄,是那种典型的大家闺秀长相,只是一双眼睛总是透著股清冷高傲的距离感。
她拉开梳妆台最底下的那个抽屉,从最里面捧出一个带著黄铜锁扣的红木匣子。
手指在锁眼上拨弄了两下,铜锁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匣盖被她缓缓掀开。
里面整整齐齐地摞著几本厚厚的丝绒面相册,旁边还散落著几件零碎的小物件。
一枚用黄铜子弹壳打磨成的口哨,两张早就褪了色的红星电影院票根,还有一根扎头发用的红头绳。
周红缨把最上面那本相册拿出来,翻开第一页。
她把那张被揉出折痕的京市晚报摊平,放在相册旁边,视线在这两张脸上来回移动,连呼吸都跟著乱了节奏。
相册里的照片是一张黑白老照片,背景就是大院门口那堵爬满爬山虎的红砖墙。
照片上的少年穿著绿色军装,留著利落的寸头,单手插在裤兜里,笑得漫不经心又透著股浑然天成的桀骜。
那是十七岁的陈振羽。
而报纸上那个叫贺铮的货车司机,除了眉骨上多了一道平添凶狠的疤痕,面部的轮廓走向、高挺的鼻梁、甚至连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都和陈振羽如出一辙。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陈振羽的身上带著大院子弟特有的矜贵和从容,而贺铮身上却透著股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粗粝和野性。
就像是同一个种子,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里,长成了两种不同的模样。
周红缨的手指一点点抚摸过报纸上那张粗糙的油墨脸庞。
陈家在京市军区是响当当的门第,陈老爷子早年立过赫赫战功,陈振羽是陈家最小的儿子,从小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
她从来没有听说过陈家当年有什么双胞胎流落民间的秘闻,陈振羽的出生在大院里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既然如此,这个叫贺铮的男人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天下绝对不可能有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长得如此相像,相像到连眼角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周红缨用指肚反复摩挲著报纸边缘,油墨蹭黑了她的皮肤,她却像感觉不到脏一样。
振羽。这个名字在她的舌尖上无声地绕了几圈,带出几分难以言喻的酸涩,像是一根拔不出来的刺,扎在肉里日夜作痛。
相册继续往后翻,那些被岁月定格的画面,全都是属于她和陈振羽的过往。
从小到大,陈振羽的身边永远站著一个周红缨,这是整个军区大院里所有人都默认的规矩。
在那个物质还算匮乏的年代,大院里的孩子们有著自己独立的圈子,他们不需要和外面的普通人家打交道,每天在红砖高墙里过著无忧无虑的日子。
男孩子们总是扎堆成群地满世界疯跑,爬树掏鸟窝、去后勤部偷白菜、在水塘里摸泥鳅,女孩子们就在树荫底下跳皮筋、踢毽子。
陈振羽从小就是那一群男孩子里的孩子王,鬼点子最多,胆子也最大,谁要是敢不听他的,他卷起袖子就能跟人干一仗。
可就是这么一个混世魔王,每次闯完祸被陈家老爷子拿著武装带抽得满院子乱窜的时候,只要周红缨往中间一站,老爷子的皮带就再也落不下去。
周红缨从小就是大院里最拔尖的姑娘,功课好,懂礼貌,长得又漂亮,是大人们眼里标准的乖孩子。
她总是穿著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连衣裙,扎著两条顺滑的麻花辫,安静地坐在台阶上看他们疯闹。
陈振羽爬到最高的那棵槐树上,掏出一窝还没长全羽毛的雏鸟,周围的小子们眼馋得直咽口水。
他却谁也不给,利索地从两米多高的树干上滑下来,顶著一头树叶子跑到她面前,献宝似的把鸟窝捧到她眼皮底下。
周红缨嫌弃那鸟窝里有虫子,皱著鼻子往后躲,不肯伸手去接。
陈振羽也不生气,笑著把鸟窝交给旁边的跟班,自己跑到水井边打水把手洗得干干净净,从兜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塞进她的裙子口袋里。
只要是他得著的好东西,不管是特供的巧克力,还是后山打来的野味,他总是第一个想到她,半分都不会分给别人。
等到了中学,大院里的孩子一起去附近的子弟学校念书。
陈振羽长得很快,个子蹿得比同龄人都高,穿上一身笔挺的绿军装,骑著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每天早上准时停在周红缨家的巷子口。
她背著书包走出来,自然地侧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
车子在两旁种满白杨树的街道上飞驰,早晨带著露水的风吹鼓了陈振羽白色的的确良衬衫,那股混著肥皂味和阳光的干净气息,就这么顺著风钻进她的鼻腔里。
那时候的女孩子都矜持,哪怕大院里的邻居都拿他们俩开玩笑,说陈家和周家早晚得做亲家,她也从来没有当面承认过。
她坐在后座上,出于高干家庭培养出的清高和自尊,从来不会伸手去抱他的腰。
她只是用手指轻轻拽著他衬衫的一点衣角,感受著自行车颠簸时,他的后背偶尔擦过她的手背。
那一瞬间传递过来的体温,总是能让她的耳朵悄悄红上一整个早自习,她以为这就是爱情开始的模样,细水长流且永远不会变。
每次在学校操场打完篮球,陈振羽总是满头大汗地跑到看台上找她。
他毫不客气地拿过她放在一旁的北冰洋汽水,仰起脖子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瓶,喉结上下滚动,汗水顺著下颌线滴进锁骨里。
周红缨嘴上嫌弃他一身汗味,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正的碎花手帕递过去,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他被汗水浸透的脊背上。
那个时候的周红缨,骄傲且笃定,她觉得陈振羽就是她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们会顺理成章地一起考上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进到好单位,然后门当户对地结婚,搬进大院里另一栋分给他们的小楼。
他们会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继续在这个熟悉的圈子里,过著让所有人都艳羡的安稳日子。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会有一种叫做意外的东西,能够硬生生地把原本严丝合缝的两个人,从中间彻底劈开。
本章评论(0)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