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增补常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流程
六、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增补常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流程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出现缺额,可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参照党的地方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常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流程办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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