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
所谓“责任主体”,即承担责任的组织、部门或自然人。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即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制定、制度安排、价值导向、产品供给、结果评估等负有责任的组织、部门。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理,我们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责任主体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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