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民政部在2013年6月发布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出现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处罚或法律责任:“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许可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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