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准》遵从和倡导的基本理念

(一)强调以学生为本

小学生具有发展性、主动性等特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体和中心的位置。学生为本,就是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坚持学生主体的教育理念,尊重、关注和爱护学生,引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将促进小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作为教育教学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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