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他既然喜欢宋玉,为什么又来招惹她?

云溶工作的时候一直战战兢兢,生怕会再遇到简绍。

好在今天倒是很消停,那个男人没来,负责的包厢也没人找茬,她很顺利的完成了工作。

晚上十点,云溶去更衣室换下了工服,准备下班回家。

她坐在更衣室的长椅上,脱下高跟鞋,揉了揉酸痛的脚腕,就在这时,放在身边的手机忽然振动了两下。

是慕川发来的消息。

【云小姐,明天中午的约定还记得吗?】

云溶这才后知后觉,原来明天已经是周五了。

慕川将她从医院送回家那天,她们约好,这周五如果慕川有时间,他们就一起吃饭的。

云溶差点把这事忘了。

她拿起手机,刚想回复慕川,忽然想起今天上午,蒋宁对她说得话,以及她不断强调的,‘边界感’三个字。

云溶虽然对慕川没有别的心思,但是人家未婚妻已经开始介意了,自己再将慕川单独约出去吃饭终归不太好。

算了,她还是用请吃饭的钱,给慕川买个礼物算了。

这么想着,云溶回复道:【对不起,我明天很忙,怕是腾不出时间了。】

慕川那边也很快回了消息:【没关系,工作为主。】

聊天到这里就结束了,云溶莫名觉得心里有些愧疚。

慕川帮了自己这么多,难不成只买个礼物就把人家打发了?

可关键是,自己也不知道人家喜欢什么啊……

云溶将工服叠好放进柜子里,换好鞋,拿起包走出更衣室。

一路上,她都在为礼物的事而发愁,路过女卫生间的时候,她忽然听到里面有人在?她的名字。

很熟悉的声音。

云溶停住脚步,朝里面看去。临近门口的洗手台前,站着一个穿了一身黑得女人。

她头上戴着一个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楚容貌。

“是你在?我吗?云溶奇怪地看着这个女人。”

大晚上的,穿成这样,装鬼吓人啊?

女人慢条斯理关上水龙头,抽出两张纸擦了擦手。

转过身,摘掉墨镜,红唇微勾。

“好久不见啊,没想到你竟然还没有死,真是和蟑螂一样顽强。”

头顶的灯光将她的脸映照得惨白。当然也有可能是粉底涂得太厚的缘故。

看到宋玉的脸,云溶简直比见到了鬼还觉得晦气。

她左右看了看,“你一个人来的?”

宋玉被问得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笑容中多了几分不屑,“怎么?被我发现了你在这里卖,想要杀我灭口?”

“你想多了,我一般不会主动拍死苍蝇,毕竟怕脏了手。”云溶面无表情地说。

宋玉冷笑,“嘴上?夫倒是见长,也对,在这里工作的小姐,‘口活’当然差不了。”

“是呀是呀。”云溶点头,“看来宋小姐挺懂行的,想必经验一点比我丰富。”

云溶的吵架技巧是和林佳慧学的,那就是不论对方说得多难听,都不要去自证。而是顺着对方的逻辑将脏水泼回去。

宋玉瞬间就恼了,脸色红得和煮熟的猪肝一样。

之前穷的时候,她逼不得已确实做过这一行。

这贱人怎么知道的?

不,她不可能知道,简绍都查不到的事她怎么可能会知道?

宋玉勉强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冷眼看着云溶。

“简绍来找过你了是不是?不过你别得意的太早,他充其量也只是还没睡够而已,你以为他真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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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得意的摸著自己脖子上的玉牌,云溶一眼就看出,那是简绍一直佩戴在身上的。

“他要是真喜欢你,当年那场爆炸,他也不会在二选一的时候选择了我。”

宋玉说话的时候,脸上尽是得意。

仿佛一只大手猛地握住了云溶的心脏。

头顶的灯光开始变得有些晃眼了。

云溶攥紧拳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在乎。

但是她忽然的停顿,以及一点一点苍白下去的脸色,还是让宋玉看出了端倪。

宋玉心里的郁结陡然消失了。

那天简绍离开之后,宋玉怎么都联系不上他。

隔天,她的卡里莫名其妙的多了一笔钱。

看到那笔钱后,宋玉慌了,这证明了,简绍真的要和她彻底撇清关系。

也代表着,她成为简氏总裁夫人的梦想就此破灭了。

那天之后,她越想越不对劲,简绍不会无缘无故突然要和她撇清关系。

然后她就查到了这里,看到了这个本该在五年前死掉的女人。

如果不是这个贱人的出现,她早就成为了总裁夫人,哪会等到现在?

既然她不好过,这个贱人也别想好过。

她得不到的,更不能让这个贱人得到。

宋玉还想说点什么继续打击云溶,没想到云溶的神色很快便恢复如常。

她黑白分明的双眼带了几分嘲讽,“所以呢?既然你对你们的感情这么自信,为什么又要来找我呢?”

“那是因为你……”

“五年前简绍既然已经在我们中间做出了选择,你现在又在怕什么呢?”

云溶走到宋玉面前,淡漠的眸子直视上她的双眼,散发出的气场竟把宋玉逼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就是来警告你的,以简绍未婚妻的身份。你要是再敢和我的未婚夫勾三搭四,我一定会让你在Z国待不下去!”

宋玉撂下狠话,撞开云溶的肩膀,离开了。

云溶站在原地,缓了好一会儿。

直到有人进来上厕所,她才假装无事的走了出去。

夜已经很深了。干净如洗的街道只剩下零星几个行人,且各个行色匆匆。

从会所出来以后,云溶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很想喝酒。

她随便走进一家便利店,买了一罐啤酒,在家没机会喝,她只能一边走一边喝。

昏黄的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好长,啤酒苦涩的味道在她的舌尖上蔓延。

酒这个东西是真不好喝,但却能让她忘却一些事。

这么多年,她原以为自己已经忘了,没想到回想起来还是会隐隐作痛。

倒不是说她对那个男人有多么喜欢,而是一种强烈的落差。

像是小时候父母答应她等她生日那天带她去游乐场。

她等啊等,每天都在满怀期待,终于等到了那一天,父母却因为其他事而忘记了。

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宋玉。

他将自己一直佩戴着的玉佩给了她。

他把她介绍给自己所有的朋友。

他们甚至已经订了婚。

他,应该很喜欢她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来招惹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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