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生命之源

第68章 生命之源“我靠!真是你小子啊!”老唐伸出那只布满粗糙老茧的大手,用力跟沈疏握了握,眼睛瞪得滚圆,

“在语音里听你说话慢条斯理的,我还以为是个戴眼镜的理工男,没想到居然是个小白脸现充!明非,你小子天天跟这种帅哥同班,压力很大吧?”

“别提了,他在我们仕兰中学就是公敌,‘此獠当诛榜’上常年挂著他的大名。”路明非叹了口气,随即指著那辆还在原地发出“突突突”喘息声的破雪佛兰,满脸怀疑人生,

“不过老唐,这就是你说的……‘无敌拉风的私人座驾’?”

“怎么著?嫌弃啊?”老唐拍了拍车前盖,引擎盖上的浮灰立刻被震起来一层,“一九九七年款的雪佛兰经典羚羊!纯正的美式肌肉车骨架!看到这车头线条没有?虽然老是老了点,底盘有时候还会漏机油,但当年在布鲁克林黑帮火拚的时候,这玩意儿能硬顶两梭子冲锋枪!”

“你唐哥我花了八百美金从旧车市场淘回来的,开在路上连曼哈顿开保时捷的孙子见了我都得绕著走,生怕蹭我一下我直接讹他个倾家荡产!”

路明非嘴角抽搐了一下:“那确实挺拉风的,走在路上人人避让,堪比运钞车。”

“别贫了,赶紧上车!机场交警盯我好久了,再不走那内个就要过来开罚单了!”

老唐麻利地拉开后备箱,一把拎起路明非那个沉甸甸的箱子甩了进去,又顺手接过了沈疏的单肩包。

三人迅速钻进车内。

车厢里弥漫著淡淡的烟草气。

然而,更引人注目的,是前挡风玻璃下方的整个仪表台。

在那块满是划痕的硬塑料面板上,赫然用蓝丁胶整整齐齐地固定了一整排塑料手办。

最左边是一个戴著木叶护额、摆著奔跑姿势的鸣人;中间是手握草薙剑装模作样的佐助;旁边站著单手插兜的卡卡西;再往右居然还有个背著大葫芦的我爱罗,甚至还有一个做工粗糙、脸部有些崩坏,但胸襟极其夸张的纲手婆婆。

“这……”路明非坐在后座,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排手办,“老唐,你这是把秋叶原给洗劫了?”

老唐一边手忙脚乱地挂挡打方向盘,一边通过后视镜瞥了路明非一眼,得意地哼哼道:

“懂不懂什么叫男人的浪漫?这可是我的护身符战队!每天出车跑任务,鸣人给我探路,佐助负责殿后,卡卡西在旁边出谋划策。至于纲手大人……”

老唐咽了口唾沫,干咳了一声:“纲手大人主要负责在堵车的时候抚慰我疲惫的心灵。”

沈疏坐在副驾驶座上,姿态惬意地靠著破旧的绒布座椅。

他侧头打量著仪表台上的那群忍者,视线在那个做工崩坏的纲手上停留了半秒,随即转过头看向老唐。

“审美很有跨越性。”沈疏温和地评价道,“不过老唐,我还以为你可能会在前挡风玻璃上供奉一尊关二爷,或者财神爷。”

“财神爷我也想请啊!”老唐猛打一把方向盘,破雪佛兰冲上了通往肯尼迪高速的匝道,“唐人街佛具店里的纯铜财神要卖两百刀!还不包开光!鸣人佐助多好,打折区十刀三个,买二送一,性价比拉满。木叶飞舞之处,火亦生生不息嘛!”

沈疏失笑,摇了摇头。

他靠在车窗边,手肘支著窗沿,目光越过窗外飞速倒退的纽约街景。

仪表盘上的鸣人和佐助在车辆的颠簸中剧烈地晃动著小脑袋,像是在对著这座冷酷的钢铁都市疯狂点头。

谁能想到呢?

旁边这个为了八百块二手车和打折手办沾沾自喜的死宅青年,居然是黑王座下的四大君王之一、炼金术领域的至高神?

沈疏低头看了看自己食指上那枚由鸣鸿所化的戒指。

鸣鸿刀的活灵在戒指内部安静地蜷缩著,似乎被某种同源的古老气息所安抚,没有发出丝毫的敌意或警惕。

“老唐。”沈疏忽然开口。

“啊?怎么了沈大帅哥?”

老唐单手把著方向盘,另一只手在调频收音机上使劲拍了拍,收音机里发出刺啦刺啦的电流声,随后播出了摇滚老炮邦·乔维经典的沙哑嗓音。

“没什么,车开的不错啊老唐。”沈疏微笑著说。

“那是!也不打听打听,当年布鲁克林车王是谁!”

老唐得意洋洋地吹了声口哨,一脚油门踩下去,雪佛兰在公路上发出了宛如拖拉机般的轰鸣。

……

车辆穿过繁华但拥挤的皇后区,跨过锈迹斑斑的威廉斯堡大桥。

桥下浑浊的东河泛著冷光,曼哈顿天际线如同一座拔地而起的灰白色墓碑群,在六月的日光下冷峻而沉默。

老唐一路喋喋不休,从纽约哪条街区的热狗摊给的酸黄瓜最多,一直讲到曼哈顿第五大道上的奢侈品店保安看人的眼神有多欠揍。

“到了到了!今天带你们尝尝真正的纽约地道风味!”

老唐把车七拐八拐地开进了布鲁克林一条狭窄的老街,最终在一个名为“Green & Co。”的绿色遮阳棚前停了下来。

店铺装修得极具现代冷淡风,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擦得纤尘不染,里面坐著几个穿著瑜伽服的白人女性,正在优雅地翻看著手里的平板电脑。

路明非趴在车窗上往里瞅,两眼放光:“唐哥,这是啥米其林三星的餐厅吗?看起来好高级的样子!咱们今天吃牛排还是波士顿大龙虾?”

“吃什么大龙虾,俗不可耐!”老唐熄了火,拔下钥匙,一脸高深莫测地推开车门,“那些大龙虾都是恶心的资产阶级推销出来的。这里,可是曼哈顿白领和布鲁克林中产阶级最推崇的‘生命之源’!正宗的健康轻食!纯正的纽约白人饭!”

五分钟后。

三个人坐在沿街的一张木质小圆桌旁。

桌上摆著三个巨大的透明可降解纸碗,以及三杯飘著冰块、泛著惨白泡沫的绿色液体。

路明非低头看著自己面前那个碗,整个人像是被施了石化咒一样僵住了。

碗里没有哪怕一滴油星。

最上面铺著一层被水焯过、甚至连叶子上的生水都没甩干的深绿色羽衣甘蓝;旁边整整齐齐地码著六块白得毫无血色的水煮鸡胸肉,表面撒了几颗黑胡椒粒以示尊重;再旁边是一小堆切成薄片的生红心萝卜,以及半个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生牛油果。

而在这一堆堪称绿化带残骸的蔬菜中间,赫然趴著一坨泛著诡异土黄色的泥状物体。

“老唐……”路明非颤抖著伸出叉子,戳了戳那坨黄泥,“这个看起来像是某种施工工地残留物的浆糊……是什么东西?”

“鹰嘴豆泥!”老唐自豪地拍了拍胸口,端起自己那碗,用一根生芹菜条熟练地挖了一大坨鹰嘴豆泥塞进嘴里,嚼得咔嚓作响,“纯天然有机鹰嘴豆研磨!富含极高的植物蛋白!一口下去,满满的都是大自然泥土的芬芳!”

路明非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对面的沈疏。

沈疏拿起叉子,优雅地挑起一片羽衣甘蓝,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了一番。

“怎么样?是不是感受到了灵魂的升华?”老唐一脸期待地看著沈疏。

沈疏放下叉子,拿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平静地给出了评价:

“口感非常丰富。吃起来像是在初春的早晨,一只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野兔,在修道院荒废的花园里度过了清心寡欲且贫困潦倒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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