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用侯亮平的名义撬动项目
第 47 章 用侯亮平的名义撬动项目高洪走后,林国栋没有立刻处理桌上那一摞待办的文件。
靠在椅背上,把侯亮平那封函件重新抽出来,摆在面前。
这封函,不是单纯的“建议”。
林国栋在心里把侯亮平这半年的轨迹,从头再捋了一遍。
上半年,侯亮平查了三个月台账、调了三个月材料,最后拿到手的,是一份“尚未立案”的结论函。
对侯亮平来说,这份结论函是他的“关注”结出的唯一果实。
但问题是,这份果实是空的。
里面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任何线索,没有任何可以支撑他继续往下走的抓手。
一个省院下来的检察长,在县里待了一年,关注了三个月卫生系统,最后什么都没查到,写了一份“无结论”的结论函归档。
这对侯亮平来说,不是体面,是尴尬。
他需要一个“结尾”。
林国栋用手指在函件上轻轻点了一下。
这封函,就是侯亮平给自己找的“结尾”,具有多层意思。
第一点,他要用这封函,证明上半年的“关注”是必要的。
虽然最终没有立案,但他的关注方向没有错,因为他确实发现了问题,只是这个问题不是“腐败”,而是“流程不规范”。
这封函一出,上半年的三个月就有了一个合理的逻辑闭环。
他查了,发现问题了,虽不是犯罪,但值得规范。
检察院的工作评价,就有了落脚点。
然后,这封函如果被县政府认真回应、认真去推。
这就变成了“检察院依法监督,卫生局积极落实”的典型案例。
明年市里、省里总结基层法治建设经验的时候,这就是材料。
侯亮平在借文龙县这块地,给自己做一块“监督有效”的招牌。
即便是,卫生局不回应,或者随便回一句“正在研究”敷衍过去,那就变成了“抗拒监督建议”。
侯亮平完全可以就这个点再发一封函,甚至报到市院,说“文龙县卫生局对检察机关的建议置若罔闻”。
到那时候,问题就从“卫生系统有没有腐败”,变成了“卫生局是否配合检察监督”。
性质变了,但后果一样麻烦。
林国栋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侯亮平这个人,确实比上半年进步了。
上半年他用的是“查”的路数,直接翻材料、调台账,目标明确,攻势凌厉。
但这破绽也明显。
检察监督有边界,行政内部事务你不能随便插。
那句“监督需有标准、有时限、有结论”的反问,打得他哑口无言。
年底这封函,换了一个路数。
没有再用查,用发公函方式。
这封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有提出检察建议的职权,有明文规定,程序上无懈可击。
而且他提的建议方向是对的,医疗文书规范透明,这是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上级一直在推的事。
林国栋如果拒绝,就等于反对医疗规范化。
这个立场,站不住。
所以,侯亮平把球踢了过来,而且在规则内踢的。
林国栋把函件放回桌面,手指在“关联腐败联想”六个字上划了一下。
这就是他的抓手。
这个抓手,如果正常处理,要么县里花四五百万把事办了,要么县里回一句“在研究”然后不了了之。
两条路,对侯亮平都有利:办了,是他的建议推动了工作;不办,是他还可以继续关注。
但林国栋,不想让侯亮平占这个便宜。
他考虑是怎么把这封函,变成自己的东西。
侯亮平想用这封函做成绩,林国栋当然也可以。
关键在于:侯亮平这封函的“核心价值”,不在函件本身,而在“发函人”。
一个最高检下派到汉东,汉东省院安排在基层县院的检察长,给文龙县卫生局发了正式检察建议,建议规范医疗文书标准。
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张通行证。
通行证通往哪里?
当然是通往,更高层级的“关注”。
林国栋站起身,走到窗边。
县里拿不出四五百万,额外的非必要紧急专项资金,这是事实。
而且市里也就那么大盘子,文龙多吃了,其他县就会少吃。
就算批也不可能一下全批,可能会先从县医院开始逐步向下。
这样的整改,政绩效应就不明显了,不是浪费了侯亮平的背景心意。
所有,完全可以向省里,提出“县域医疗信息化提升工程”的申请立项。
有了侯亮平这封函,申报材料的性质就变得无比正当。
文龙县卫生局申请专项资金的理由,就不再是“我们想升级设备”。
这变成了“检察机关在监督中发现医疗文书不规范问题,提出正式建议。
我局急需落实整改,特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省卫健委批复项目的时候,看的是“必要性”和“紧迫性”。
检察院的公函,就是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最好证明。
林国栋的脑子里,已经开始构思申报书的逻辑结构。
第一部分:问题存在。
引用检察院公函,说明医疗文书不规范已经引起检察机关的关注,存在廉政风险联想。
第二部分:整改必要。
说明电子处方和标准化列印是解决该问题的唯一途径,也是国家卫健委近年来一直在推的方向。
第三部分:地方困难。
文龙县在整个汉东属于欠发达县,财政紧张,五百万启动资金无力承担,但问题已经暴露,整改刻不容缓。
第四部分:申请支持。
请求将文龙县纳入“县域医疗信息化提升工程”试点,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这份申报书的核心卖点就是:检察院已经发了公函,这个项目不是“想做”,是“必须做”。
如果省里批了,就是“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部门积极整改、省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典型案例,三方共赢。
林国栋坐回椅子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
但还有一个问题。
县里拿不出五百万,那县里能不能拿出配套资金?
省里的项目是三比一,省里出四百万,县里至少出一百三十万。
一百三十万,县财政能不能挤出来?
林国栋想了一下,在纸上画了一条线。
一百三十万,如果摊到明年一年的预算里,分季度拨付,实际上每个季度只需要三十来万。
如果由卫生局牵头,联合县医院和几个大的乡镇卫生院,通过设备租赁、系统分期付款等方式,还能再摊薄一部分。
而且,这个项目一旦立项,省里拨的四百万是先到位的。
县里那一百三十万的配套,可以从项目执行的后半段再安排。
这套操作,他在卫生局计划一些整改工作的时候就想过。
只是那时候没有检察院这封函,项目缺一个“必要性”的硬支撑。
现在,侯亮平把这块拼图送过来了。
林国栋把笔放下,嘴角浮起一丝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
侯亮平想要一个结尾,就给他一个结尾。
侯亮平想要一个“监督有效”的案例,就给他这个案例。
只不过,案例的主角,会变成文龙县卫生局,变成他林国栋分管的领域。
项目落地了,省里的专项资金下来了,电子处方系统铺开了。
明年市里开法治建设总结会的时候,文龙县拿出来的材料,是“检察院建议、卫生局落实、省里支持”的三方协同。
这个材料里,林国栋是分管副县长,是推动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侯亮平是提出建议的检察长,是监督环节。
两个名字,都会出现。
但政绩的天平,会往哪边倾斜?
林国栋拿起那份函件,折好,夹进明年预算的文件夹里。
侯亮平,你想做成绩,我不拦你。
但你想用我做成绩,就别怪我用你做杠杆。
你的公函是撬棍,我就用这根撬棍,去撬省里的钱袋子。
最后项目落成,你有监督之功,我有落实之绩。
至于谁占的比重大一点。
那就看明年这个时候,市里省里怎么评价这个案例了。
而且,这只是林国栋,站在他现在的县级层面的想法。
至于报上去后,市里省里会不会用这个做筏,从钟家所在的系统里撬动资源,那谁说得准呢。
林国栋站起身,把文件夹放进文件柜,锁好。
年底了,该想的事,得从年底就开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