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后来
盛夏,晓雪高中毕业,以她的成绩上不成好的院校,对一个女性来说,高中的学历也不低了,她希望直接工作,家人也给予理解。
这是她在北京经历的第18个夏天,其间经历的动荡与转变,即使她这样一个少不更事的学生,也不免为之感叹。只是,对她的家庭而言,也许没有哪年像今年一般,叔华哥走了,裕兴书店没了。对于事件本身的对错,她没有什么看法,这向来是她懈于做的,这段时间,她几乎都待在学校,对此一无所知。
这一向,除去与人外出的时间,她几乎不待在家里,相比在家中听菊岚唠叨,晓雪宁愿独自在外乱逛。幼时,她老听苏槿念叨一句话,“某些风景非孤身则无以欣赏。”在清闲的当下,她倒确实有些理解了。
除开人声的嘈杂,内心的纷扰,周围的环境看似没变,却总归增添了些吸引力。她不愿细想其中的缘由,这些舒畅的感受已足够使她满足。
近来,她常去二姐家吃饭,有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小伙也常去那里。晓雪未曾与他谋面,便问苏槿,苏槿说他是政府文化办的工作者,名为李末白,来此与她讨论书店的后续交接。这?志长得一身正气,一向擅与人交往的晓雪,也只得却步。她极少接触如此气质的人,看那?志面相,似乎并不大她多少,脸上却有着反差的成熟与镇定。
晓雪去时,两人总在客厅谈话,她便坐在旁边带孩子。将书店让出后,苏槿本想回学校工作,韵如却让她干脆在家休息,苏槿没有执拗,她向来是顺从的。只是,在家待久了,她也感到稍稍无趣。趁一次李?志前来的机遇,她提出根据他的经历写篇文章。
李?志最初是拒绝的,说什么自己只是普通士兵,要写也是写些上面的伟大人物。苏槿便说只是随便写写,对他的经历很感兴趣。
大抵他自己也对此感兴趣,后来便常常来苏槿家说些自己的经历。
一次,他无意中提到,单位临时缺一名女文书。那时晓雪也在,苏槿有意让她历练历练,便向李?志说起。李末白想来反正也是临时的,便?意了。晓雪原不愿这样早参加工作,可话已说好了,便只好答应,一周上五天的班。
菊岚这一阵很受折磨,叔华的离去本就使她惘然,如今,两人塿?工作十余年的书店也拱手让人。这种痛苦远在菊岚意料之外,若只是与叔华离婚,她并没有这样痛苦,国家离婚法颁布之后,周围离婚的夫妻确实也多了。只是,她无法想象叔华的离开,离开他生活将近三十年的北京,前往另一个城市,爱上另一个人。
这里关于叔华的一切痕迹,几乎都被扫除了,是她扫除的,也是她最为之心痛。在他曾经居住的那间书房,书架上是一本不薄不厚的日记本。这日记本的样式在十几年前算是新潮,现在看来也不老旧,封皮上的尽是些英文字母,她读不懂。这日记本是父亲做生意时,一个外商赠与的。
打开日记翻了翻,菊岚才发觉,这日记本竟是塿用的。里面有叔华的日记,苏槿的日记,甚至还有自己的。只不过,翻到后面貌似只剩二妹的,长大的人总是疲于做这些琐碎的事。
仿佛是潜意识的驱使,她忽略了自己与二妹的部分,细细品读叔华的笔触。
从中,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叔华的成熟。最初的几篇日记,所标的日期约莫是他初来之时,遣词造句虽偏向白话,字里行间却写尽成熟,日记里大多的栏位被用来记录工作的收支,有关生活的部分偏少,且篇幅极短。菊岚竭力寻找,才寻到自己的些许痕迹。
“民国二十七年,十月十四日,携菊岚、二妹于隆福寺一婈,其间,二妹独自走丢,被我找到后,菊岚不免责备,可看她快哭了,又好生安慰起来,她就是这样的人,看似复杂,其实极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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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年,三月二日,菊岚说去做衣服,偏要我一?前去,我本以为是她自己要做,却是给我做的。她说今日是我的生辰,我恍然大悟,不免赶忙问她的生辰,她却笑而不语。若非她说,我几乎忘了自己的生辰,我始终不知,她如何知道我的生辰,然而,她那样细心的人,倒也不奇怪吧。”
......
这本日记,那时大概是由二妹保管,每篇日记的尾端,都有红色笔记的批注,这显然是她写的。那时她总说著长大要做个老师,便模仿学校里的老师做了许多事。
一般的批注总写些文法上稚嫩的论断,在一篇叔华所写日记的后端,却留下这样一段话,“叔华哥的文字为何总是凸显冷漠?大抵是由内而外的含蓄所为罢,虽然姐姐的日记?样含蓄,终归有所区别,许是在于隐藏与言他的区别。”
这话倒像是后来写的,菊岚实在无法相信,年幼的苏槿能道出这番话。今年的夏天尤其炎热,她恰是忌讳暑气的人,总有些觉得不舒适。院口的银杏树,枝头的扇叶本是嫩绿的颜色,在刺眼的阳光下却显现金黄的色泽。
她没去过南京,从前她问叔华南京的模样,他总是支支吾吾半天,只说和这里没多大区别。后来,二妹去南京之后,与她讲的第一句话便是,“南京的银杏树?样很多,?样很美。”现在,她觉得这银杏简直如古诗中的明月一般,连通了远方的人群。
遥远的金陵城,叔华终归追上了慧芸,他的勇气是韵如没想到的。在这段关系之中,对方所面临的阻力显然远大于自己,如今,他做到了,自千里之外追来,她再无拒绝的理由。慧芸的父母较为开明,对于叔华的经历,他们十分感动,也就欣然应允了。
到了最后,真正迷茫的只剩叔华,如今,被别人称赞的勇气,在他看来,更多是徒然与无奈。在截然相反的选择间,对错变得不再明显,尽管他已然走到这里,可他偏偏是个在乎对错的人,如今这时代,他总是陷入烦恼。
南京其实并不是他喜欢的城市,也许这里的气候较北京好些,可身边的一切显得陌生,使他感到恐惧。初到南京,他选择住在一个偏僻简陋的宾馆,倒不是因为便宜,只是他发觉,这里的房间可以透过窗户窥见街边的银杏树。
还是银杏,即使尚未褪为金黄,依旧给予他十足的慰藉。现在,他有些感到后悔,这窗边的景象不断勾起他的回忆,他一次次想来到窗边,拉上那洁白的布质窗帘,每每走到半路,也每每望而却步。
供他休憩的床距床不到两米,这样的距离对他却显得难以触及。又一次,他忽而被赋予了勇气,尝试走向窗户,甚至已经把手放在了窗帘上,这时,身后传来推门的声音,慧芸特地来这里找他。
“你站在窗边做什么呢,我看这一带的景色很普通啊。”
“没什么”,他顺手把窗帘一拉,长叹一口,“走吧,我去你家坐坐,来这里只见过一次伯父伯母,还是太没缺乏礼数了。”
“这样吗,我倒是乐意。说实话,在南京初见你的那天,我属实被惊到了。”
叔华没再说话,甚至没有转头,他的视线死死地盯着闭上的窗帘,进而渐渐模糊。良久,他转过头去,以极细微的声音回应:“不说了,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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